各乡镇卫生院、区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将于2016年1月15日开始。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宜春市卫计委有关精神,凡符合报考条件者的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均为2015年12月31日。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确保通知到每个人,避免考生遗报现象发生。结合市区实际,现将相关报名事项进行说明: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所有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二)报考初级士(药、技)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医学及相应专业中专以上学历(2015年毕业)。
(三)报考初级师(药、护、技)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1.取得医学及相应专业中专学历,担任药、护、技士职务满5年(2009年中专,2010年士资格;护理10中专,10士);
2.取得医学及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2012年毕业);
3.取得医学及相应专业本科以上学历(2015年毕业)。
(四)报考中级(医、药、护、技)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1.取得医学及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2003年中专,2008年师资格);
2.取得医学及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6年(2009年师资格);
3.取得医学及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4年(2011年师资格);
4.取得临床医学及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2年(2013年毕业,注:第二学历的,要2年师,其中在校时间去掉);
5.取得临床医学及相应专业博士学位(2015年毕业);
6.参加临床医学专业考试人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开云app安装不了怎么办 法》,并取得 资格。已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的医师须取得该培训合格证书。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报名点负责把关)
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4.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5.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
二、网上报名(包括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
(一)网上预报名(2016年1月15日至1月29日)
考生须按照《考生报名操作指导》在网上进行申报,具体步骤如下:
1.注册用户: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于网上报名期间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lindalemus.com/rencai/),点击“2016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入口”,按要求进行用户注册,成功注册后填写登录邮箱、密码及校验码进入报名界面。
考生在网上注册的登录邮箱和密码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修改、查询、打印等操作的唯一识别依据,须妥善保管,并确认邮箱为真实有效的,以保证您丢失密码时,能收到我们发出的密码重置邮件。
每个注册邮箱和密码只能对应一个考生,不同考生不能使用同一邮箱进行报名,否则将导致考生信息丢失。
2.填写申报信息:考生可参照《填表说明》和《考生报名操作指导》,如实准确地填写信息,并仔细核对;因弄虚作假或填报信息错误,导致无法进行现场确认、影响正常参加考试及后期成绩单和证书信息的准确性,后果由考生自负。
3.上传照片:考生在填报信息完成后,应将本人照片上传。请认真严格按照要求上传照片,凡因照片不符合要求导致无法进行现场确认、影响正常参加考试及后期成绩单打印和证书发放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照片具体要求为:(1)上传照片必须为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务必保证照片清晰、可辨认,其他如生活照、视频捕捉、摄像头所摄等照片一律不予审核,除军人外其他考生不得着制式服装拍照,女性不得穿背带式服装拍照;(2)照片大小为一寸或小二寸,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20kb—45kb之间;(3)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4)面部正面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常带眼镜的考生应配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
4.打印申报表: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并确认报名信息无误后,请自行打印《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到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盖章,带好相关报名材料和证件到袁州区卫计委人事股进行现场审查确认。
5.修改信息: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证件类型、证件编号信息)一旦成功保存后,不允许修改;如果填写错误,需重新注册用户,重新报名;其他信息(不包括基本信息)填写有误的,考生可于网上报名期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信息修改并重新提交医学全.在线网.站.提供,核对无误后须重新打印申报表,确保用于现场确认的申报表信息与报名系统的最终信息一致。
考生可通过查看申报表上方验证码的后两位数字来判断信息修改的次数,数字最大的版本为最终版。如果您所持的申报表版本不是最终版,将无法进行现场确认。
(二)现场确认(1月16日8:30至1月29日17:00)
1.确认地点:袁州区卫计委人事股。
2.报名确认:考生请携带申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第一、第二等学历毕业证)、身份证、资格证、聘书、执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和学历查询结果,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逾期考生后果自负。
3.注意事项:(1)考生在申请表上签字后,不得再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凡未按期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2)考生若为退出现役军人,以军人身份参加过2015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须在进行现场确认时提供现单位出具的转业证明和2015年考试成绩证明,由本年度报名地区进行档案号的合并管理。(3)考生可通过网报系统进行查询资格审核情况。考生应牢记网上报名的登录邮箱和密码,在网报及现场确认结束后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随时关注本人的“报考状态”,确认资格审核情况。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4月26日至5月22日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考前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点击“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入口”,填写姓名和网上报名时填写的证件编号,下载打印准考证,作为参加考试的凭证。
四、成绩查询和成绩单打印
考试成绩将于考后2个月进行公布,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进入“考生入口”栏目中的“成绩查询”专区查询成绩,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并请妥善保管,逾期不补。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中“学历要求”等参照《申报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关于学历要求等问题的补充说明》(赣卫人字〔2015〕20号)执行医学全在线网站www.lindalemus.com。另对2008年5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条例》实施之前入学,参加后学历教育取得临床医学类专业毕业的学历,可作为申报护理中级资格的依据。
(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及专业目录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199号)。
宜春市袁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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