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生计生委、驻蚌及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2015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证书开始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证需提交的材料
2015年合格人员证书和《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已统一由省厅委托专门机构打印、制作,考生不需再提供照片及表格。各单位需提交如下材料:
1.《2015年卫生专技资格证书办理名册》(附件1)1份
2.《2015年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办理名册》(附件2)1份
个人领取的考生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代办者需提供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否则不予办理。
二、办理时间安排
3月10日至11日 省直、驻蚌医疗单位、卫生院校
3月14日上午 市直、市局管辖医疗卫生单位
3月14日下午 蚌山、淮上、经开区、禹会、高新区
3月15日上午 固镇县卫生计生委
3月15日下午 五河县卫生计生委
3月16日上午 怀远县卫生计生委
3月16日下午 龙子湖区卫生计生委、个人报名考生
三、办理地点
蚌埠市卫生计生委组织人事科303室。
四、要求
为便于证书发放管理,请考生到原报名单位领取证书(护考的个人报名考生除外),个人前来领取证书的不予受理。各县区卫生计生委、各医疗卫生单位务必规范填写办理名册中的各栏目项,“办证序号”须在《合格人员办证名单》(附表中红色标注)查找填写,务必从小到大排列。请按照时间安排,集中到市卫生计生委统一办理。
蚌埠市卫生计生委
2016年3月2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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