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取时间:
2016年3月17日—3月25日(正常上班时间)
二、领取地点:
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宜春市宜阳新区宜阳大厦中座9楼932室)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县属以下单位由当地人社局职称办负责同志统一代领,宜春城区单位由该单位人事部门同志统一代领;
2、代领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所在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和考生提交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3、如考生本人前来领取,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近期2寸、1寸免冠证件照各一张。
联系电话:0795-3272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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