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万州考点各县报名点,万州区江南新区社发局,区级卫生计生单位,各中心卫生院、镇(乡)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民营医疗机构,区级有关部门及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187号,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rencaiduiwujianshe/zcwj/201612/t20161226_262916.html)和《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卫人才发〔2016〕12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考区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安排通知如下:
一、报名、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7 年 1 月3日至1 月 22日。
2.报名方式:全部采用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重庆卫生人才网(www.cqwsrc.com)或中国卫生人才网(www.lindalemus.com/rencai/),考生报名须仔细阅读《考生报名须知》、《网上报名流程》和《网上报名操作手册》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进行申报,考生网上自主报名时采取注册的邮箱地址为用户名,完成网上报名程序和照片上传程序;考生网上报名完成,确认报名信息无误后请自行打印《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二份,签署单位意见和加盖单位公章,并妥善保管,供现场报名确认时使用,经过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合格、缴费后网上报名才有效。无网上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由报名点协助其进行网上报名。
特别提示
1.照片要求
(1)系统中规定上传照片必须为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务必保证照片清晰、可辨认,其他如生活照、视频捕捉、摄像头所摄等照片一律不予审核,除军人外其他报名人员不得着制式服装拍照,女性不得穿背带式服装拍照。
(2)照片大小为一寸或小二寸,格式为jpg,像素大小宽160、高210,文件大小必须在15kb—45kb之间。
(3)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
(4)面部正面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常带眼镜的考生应配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
2.历史考生的报名。历史考生在填写申报材料时,必须填写原档案号、姓名、身份证号码,否则成绩无法实现滚动计算。历史考生身份证号升位或发生变更的,必须在填写档案号后,进行身份证号的升位或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修改的工作。
3.信息修改。若填写报名信息有误,考生可于2017年1月3日9:00至2017年1月22日24: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信息修改并重新提交,信息修改后必须重新打印报名表,并仔细核对,确保用于现场确认的报名表信息与报名系统的最终信息一致。
4.《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的审核。考生报名单位名称均必须冠以当地报名点××县(区)××单位全称。对异地报名的既往考生现在万州考点范围内工作的,各报名点均不得以不属于万州考点范围内的原单位名称报名,必须以现工作单位名称报名。各报名点和各单位对符合报名条件且手续完善的,要在《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上签署“同意报考”的意见并加盖单位的公章;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办理报名手续,并审核拒绝通过,同时删除考生已通过网络自行录入的信息。
5.报考人员须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并确认本人符合报名条件。因弄虚作假或信息填报错误,导致无法进行现场确认、影响正常参加考试及后期证书发放的,由报考人员承担全部责任。
(二)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
1.现场确认的时间、地点
已在网上报名人员必须在2017年1月4日至2017年1月24日期间,按规定到所在区、县报名点(卫计委)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并完善报名手续。
(1)万州考点各县报名点现场确认的时间、地点
各县报名点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时间,但必须保证时间充裕并不得提前结束确认时间。万州考点各县报名点送审材料请按附表4-2的规定时间执行。
(2)万州区考点万州区报名点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万州区各卫生计生单位及社会考生,请按附表4-1的规定时间执行。请于2017年1月4日至1月24日期间直接到万州考点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地址:孙家书房路119号万州区卫生干部进修学校6楼。联系电话:023-58191006。
2.现场确认提交的材料
首次参加2017年卫生专业资格考试的考生提交以下材料:
(1)《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各栏目内容须经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核实加盖印章)一式两份;
(2)身份证(军官证)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3)毕业证、学位证书(硕士、博士必须提交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4)现任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5)报考护师、主管护师另需提供护士执业证书原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新证)和现任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6)报考主治医师另需提供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7)所有考生均须提供学信证明(历史考生除外)。
参加2017年卫生专业资格考试的成绩滚动计算的考生(历史考生)提交以下材料:
(1)《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各栏目内容须经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核实加盖印章)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3)2016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考生提交的所有纸质材料均须使用A4纸。
3.报名确认和资格审查要求
(1)报考人员到现场确认须按报名政策规定,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凡代报名者、考生在外地工作者,各报名点、各单位均不得接受报名(按照报名文件规定的单位由本单位人事科工作人员统一审核报名的除外)。
(2)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否则报名无效。超过规定时间不再进行现场补确认。
(3)认真审核报考者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报考专业要求。
(4)认真审核报考人员学历、任现职年限是否符合规定,有执业资格准入的专业是否有执业证书,执业证书上的执业类别与报考专业类别是否一致。(注: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5)认真审核报名表及相关证书上的姓名、身份证号与身份证上信息是否一致。
(6)认真审核考生照片是否符合报名规定要求。报考人员的照片如不符合规定要求,必须要求考生按照报考规定的要求重新提交照片数据拷贝,否则不与受理现场确认和审核。
(7)检查历史考生是否正确使用原档案号、身份证号、姓名,报考专业是否与原来一致。
(8)对审核通过的人员,必须打印确认单交报考人员签字确认。并在申报表及确认单上相应位置签署意见。
(9)报考人员现场确认须完善签字确认和在网上缴纳考试费用后,方才正式报名结束,否则报名无效。
(10)各区县报名点、各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工作后,按照万州考点办公室安排的审核时间(附件4-1、4-2),将《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相关证件材料和报考专业科目统计表以及报考花名册一并送考点办完善考生报名手续。考生报考资料一份交考点、一份留报名点备查。
(11)各单位须按照考试政策规定严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非本单位职工不得签字盖章报送确认现场。报考人员和考生审查单位如有违规、违纪行为,考试主管部门和考试机构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