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卫生计生局,市直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省属驻泸医疗机构,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17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卫人才发〔2017〕116号) 及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原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在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医学工程专业初中级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18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医学工程专业初中级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预报名
考生可于2017年1月10日至20日期间,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www.lindalemus.com/rencai/)社会化评价考试窗口进行网上报名。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从网上自行打印《2017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申报表》。上传照片必须为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其他如生活照、视频捕捉、摄像头所摄等照片一律不予确认;除军人外其他报名人员不得着制式服装拍照;女性不得穿背带式服装拍照。照片大小为一寸或小二寸,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15kb—30 kb之间;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边框;面部正面头发不得过眉,应露双耳,常带眼镜的考生应配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1月11日—2017年1月21日(周末除外)
2、现场确认地点:泸州市卫校(龙马潭区大驿坝11号);乘213、246、270路公交车在泸州卫校公交站下车。
3、考生本人需在指定的时间内到泸州市卫校进行现场审核、签名确认医.学.全.在.线.网.站.提供。经考生本人签名确认的考生申报信息将不予再更改。
现场确认所需证件及有关材料:
(1)经单位和单位所属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2017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申报表》1份(A4规格);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A4规格);
(3)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A4规格);
有下列情况者,还须提交以下材料:
(4)报考上一级工作岗位专业类别应提交下一级任职资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A4规格);
(5)非本地户籍考生,回原籍所在地报名;如在我考点报名,须提供与本地医疗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复印件1份并加盖鲜章(A4规格);
(6)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的考生须提供上一年度考试成绩单原件、复印件1份(A4规格);
(7)民营医疗机构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须提供《医疗机构许可证》复印件1份并加盖鲜章(A4规格)。
三、缴费方式及考试费用
我省从今年起实行网上缴费,不接受现场缴费。考生在进行现场确认后,须于2017年1月25日前自行完成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不受理现场缴费。考生网上缴费成功后,非政策性因素,一律不予退费。
考试费用: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省财政厅、原省卫生厅《关于明确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省和市(州)分成有关问题的通知》(川财社〔2009〕198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参加初级资格考试人员每人每科收取考试费50元;参加中级资格考试人员每人每科收取考试费70元。
四、考试方式及时间安排
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 ,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基础知识 |
5月21日 |
8:30—10: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1:00—12:30 | |
专业知识 |
14:00—15:30 | |
专业实践能力 |
16:30—18:00 |
五、考生准考证打印
2017年5月5日-5月21日期间,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lindalemus.com/rencai/)自行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七、咨询电话:0830—3333631、3108045。
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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