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位考生:
2016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开始办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限
请各单位于2017年2月27日前(周六、周日除外),到章丘区卫计局劳资科(龙泉大厦8050房间)办理,过期不再受理。
二、办理办法
请各单位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根据2016年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携带以下材料办理:
1、合格人员身份证原件。
2、《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见附件2),请严格按照登记表填写说明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登记表A4纸打印,根据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相关要求医.学.全.在.线.网.站.提供,登记表不允许有涂改。
3、提供1寸和2寸近期免冠彩照各一张。1寸照片贴在《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上,2寸照片办理证书时贴在证书上。
三、注意事项
1、无工作单位盖章的考生不能办理。
2、工作单位变更的考生由现所在单位办理。
3、由他人代办的须携带以上材料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2017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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