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温职改办〔2017〕27号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接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台人社发[2016]170号文件通知,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如下:
一、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各专业、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合格人员取得资格时间为2016年5月22日。
二、2016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为:《专业实务》,《实践能力》2个科目均为300分。考试合格人员取得资格时间为2016年5月29日。
我市参加2016年度卫生和护士专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共422名,现予以公布(名单附后)。资格证书领取时间和地点见温岭人才网(www.wlrcw.com-职称评审栏目)。
温岭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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