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各医疗卫生单位、渝中区办证考生:
凡通过2016年5月主治医师考试的各考生,请于2017年6月20日前提交办理合格证书资料,现将有关领证事宜通知如下:
一、单位集中办理须提交以下材料
1.《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附件1)一式3份;
2.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考生本人2寸照片1张、1寸照片3张(同底彩色免冠登记照);
4.单位统一填写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办理汇总表》(附件2)。
二、个人办理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附件1)一式三份;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 考生本人2寸照片1张、1寸照片3张(同底彩色免冠登记照)。
4. 个人委托他人办理者,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书及办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联系人:黄云,联系电话:63765139
材料提交地点:渝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706办公室(重庆市渝中区和平路管家巷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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