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在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参加2016年卫生考试报名现场确认并考试通过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他人代办的,请携带双方身份证原件及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准考证(或成绩单)、两张二寸免冠照片(与准考证同一底版),来省人才中心二楼43至46柜台递交办证材料(直接到柜台办理,无需抽号),如考生身份证丢失,请补办后再递交办证材料。单位统一报名的,由单位人事专员统一递交办证材料。
办公地址:翠华路1819号(翠华路与雁南三路交叉口东南角)
办理时间:2017年4月24日至2017年5月18日(工作日内)8:30—11:30,14:00—17:00(每周三下午四点后不对外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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