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卫生计生委、州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各级民营医疗机构:
全国卫生专业资格考试、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将在5月份举行。按照国家卫生专业资格考试、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规定及昌吉州、昌吉市及昌吉学院、昌吉州第二中学有关维稳工作要求,为保证考试期间昌吉学院、昌吉州第二中学考点考生及院、校人员的人身安全,确保我州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经州卫生计生委与昌吉学院、昌吉州第二中学协商,对参加2017年卫生专业资格考试、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考生在参加考试期间作如下要求:
一、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名(军官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考生禁止携带书籍、纸张、笔记、涂改用品、报刊、文具以及各种无线电通讯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液体饮料、包裹等任何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
三、如考生违反以上规定,则考生不得进入考场,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各县市卫生计生委、州直医疗计生单位要高度重视,迅速将此文件传达到每个考生,确保考生如期顺利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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