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7年丹东市卫生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单位及领证考生:
2017年度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定于近期发放,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时间
2018年4月23日-27日领取(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二、领证需携带的材料
(一)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见附件2)1份,此表信息须用A4纸打印;
(二)提供近期免冠彩色同版一寸证件照片1张(3.8cm×5.1cm),1张贴在《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上;
(三)通过中级的考生提供本人继续教育证书(公需科目);通过师级的考生,如果直接考师级的提供学信网学历证明,如果士升师的提供继续教育证书。
三、领取方式
考生需把相关资料交由单位人事,由各医院人事或相关县、区卫生局统一办理,在校考生由学校统一办理,不接受个人办理。
四、领证地点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丹东市人事局)六楼608室。(地址:丹东市滨江西路6号,月亮岛西行1000米左右)
咨询电话:3192172
咨 询 人:初红毅(13842530988请工作时间拨打)
五、其他事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九条,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依照本规定第七条处理。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
(二)因故未能在规定时间领取资格证书的单位和考生,可按照《丹东考区证书补领时间》办理证书补领手续。
附件1: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考生名单 href="/wszg/UploadFiles_4763/201806/2018061413191844.xls">2017年度丹东考区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考生名单》
附件2:《丹东考区证书补领时间》
自2018年起考生在丹东考区通过考试获得的各类职业资格、职称证书,因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审核,考生可于每月按下述规定日期审核。
特此通知。
月份 |
补领日期 |
4月 |
2018年4月12、13日 |
5月 |
2018年5月7、8日 |
6月 |
2018年6月25、26日 |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9日
在线题库: 2018年卫生资格考试题库在线下载>>
编辑推荐:2018年卫生资格考试成绩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