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2019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通知
沪卫考办〔2019〕1号
各区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各有关大学,中福会及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考办发〔2019〕1号)文件精神,经上海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同意,现将本市2019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根据《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有关规定,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医疗、预防、保健、药学、护理、其他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凡符合下列报名条件者,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一)卫生初级(士:药、技)取得卫生类中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取得卫生类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二)卫生初级(师:药、护、技)
1、取得卫生类中专学历,受聘药、护、技初级士职务满5年;
2、取得卫生类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3、取得卫生类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4、取得卫生类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三)卫生中级(医、药、护、技)
1、取得卫生类中专学历,受聘医、药、护、技初级师职务满7年;
2、取得卫生类大专学历,受聘医、药、护、技初级师职务满6年;
3、取得卫生类本科学历,受聘医、药、护、技初级师职务满4年;
4、取得卫生类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受聘医、药、护、技初级师职务满2年;
5、取得卫生类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
(四)有关工作年限等方面的要求
1、凡报名参加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18年12月31日。
2、符合申报条件的2018年度应届毕业生可以申报参加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凡2010年及以后毕业的临床医学专业人员申报中级临床医学类资格考试,须按国家卫生计生委和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关规定执行。
3、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全科医学(中医类)、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按照国家医教协同文件规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的,可直接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全科医学(中医类)专业类别的考试。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考试:
1、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2、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规定年限的;
3、本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
二、考试报名
(一)报名方式
2019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二)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自2019年1月10日起至2019年1月24日止。考生本人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用户注册, 按要求填写相应申报信息,打印《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并由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所在地)审核后盖章。
2、现场确认
(1)个人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2月13日至2019年2月22日止。考生本人持经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核盖章的《申报表》 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行政区域对应的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缴费、照片采集并签名确认(审核所需证件及有关材料见附件)。经考生本人签名确认的考生申报信息将不予再更改。
(2)集体现场确认时间: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报名点与各有关单位协商确定,各有关单位应积极配合报名点做好考试报名工作。
(三)报名地点及其范围
报名点设在长宁区卫生学校、杨浦区卫生学校、黄浦区卫生学校和崇明受理点,具体详见附件。
三、考试
(一)考试科目、考试专业和考试方式
各考试专业设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具体的考试专业和考试方式详见附件。
(二)考试时间
1、各科目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的时间安排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基础知识 | 5月25、26日; 6月1、2日 |
8:30-10: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0:45-12:15 | |
专业知识 | 14:00-15:30 | |
专业实践能力 | 16:15-17:45 |
2、各科目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的时间安排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基础知识 | 5月25日 | 9:00-11: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4:00-16:00 | |
专业知识 | 5月26日 | 9:00-11:00 |
专业实践能力 | 14:00-16:00 |
(三)考试地点
请考生详见《准考证》。
(四)考试费用
初级、中级:每科50元。
附件:1、申报条件及有关事项说明
4、报名点一览表
上海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19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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