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2020年卫生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各县区卫健局,委直委管各单位:
根据国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考办发〔2019〕3号),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陕卫办人函〔2019〕538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贝,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报名参加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19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上一年度已参加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报名时,须按原档案号报名。
附件:宝鸡市卫健委关于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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