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市直及驻桂各医疗卫生机构:
现将《自治区卫生健康人才与技术服务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桂卫人技〔2019〕2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结合本市实际,现将考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网上报名
2019年12月24日—2020年1月13日期间,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报名,填写个人报名信息,打印《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二、考试对象
本市辖区(含荔浦市、10县、6城区)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医疗、预防、保健、药学、护理等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符合原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专业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报名条件的人员。
药品(含检验试剂、医疗器械等)生产、经营、销售企业从业人员请参加人社、市场监管部门组织的专业资格考试。
三、报名点现场确认工作
2019年12月25日—2020年1月16日期间(国家规定节假日除外),考生按属地和就近原则,由所在辖区卫健局、单位报名点进行报名信息审核、现场确认,经确认和考生签字后的报名信息不得更改。逾期未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考生,其网上的预报名无效。截止日期到网络确认端口即关闭,逾期考生不予受理。各报名点如下:
(一)各县(市、区)卫健局负责汇总本辖区内考生报名材料、报名信息确认。驻桂部队疗养院、卫生队、卫生所(室、站)聘用的地方人员,就近到所在城区卫健局报名、审核、信息确认。
(二)市区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汇总本单位考生报名材料、报名信息确认。
(三)市卫生计生监督所卫协会负责汇总市区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卫生(所)室、私营医疗机构考生报名材料、报名信息确认。
(四)市区其他医疗卫生机构考生到市医考中心提交报名材料,并进行审核和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无本市工作单位、人事档案不在本市的考生,回人事档案所在地办理报名确认。
各报名点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安排好报名确认工作,报名点用户名及密码由相关负责人向市医考中心索要。2020年1月16日以前,各报名点将经确认后的考生报名信息导出EXCEL表格并打印、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汇总表、报考材料按确认顺序排列好交市医考中心,市医考中心汇总后上报自治区卫健委医考中心。
(五)驻桂部队现役军人,由团以上单位组织在军队系统报名,师以上单位审核报考资格后,团级以上单位派干部持介绍信于2020年2月3日—12日期间到市医考中心交接报考数据及考试费用。
四、现场确认时要提交的材料
提交时请按以下顺序排放:
(一)报名表(单位审核并盖章);
(二)有效期内身份证(台港澳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复印件;
(三)毕业证复印件,原不承认学历者提供中等卫生专业学历资格考试合格证;
(四)现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五)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复印件;
(六)报考代码301-365专业的考生,报考专业与执业范围一致,县级以上(含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卫生所室,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除外)考生提交《广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农村基层工作考核卡》。
(七)其他专业工作岗位变动者,提交从事现专业从业时间满2年的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名盖公章。
以上考生报名材料由报名点(所在辖区卫健局或单位)负责验原件,复印件签字盖章证明与原件相符。
五、考试收费
考生全部网上缴费,缴费时间2019年12月25日—2020年3月13日,逾期未缴视为放弃报名。
六、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日期2020年5月23日、24日、30日、31日,考生可于2020年5月8日—31日期间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考场安排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七、考试成绩公布、证件办理
(一)考后2个月后公布考试成绩,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查询。
(二)考生自行上网打印成绩单,国家卫健委考试中心不另行下发成绩单。
(三)成绩合格考生的专业技术资格证待自治区人社厅下发后,到原报名点领取,办理及领取事宜另行通知。
(四)部队现役军人考试成绩查询及证件办理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干部局负责。
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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