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豫人社函〔2019〕322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管委会、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
根据《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考办发〔2019〕3号)、《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卫人才发〔2019〕145号)要求,为保证我省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二)参加药学、技术专业士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取得相应的中专或大专学历;
(三)参加药学、护理、技术专业师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担任药(护、技)士职务满5年;
2. 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担任药(护、技)士职务满2年;
3. 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
(四)参加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2. 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6年;
3. 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4年;
4. 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2年;
5. 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
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期间内;
4.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管理
(一)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2019年12月24日-2020年1月13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预报名,并打印《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附件1)。
2.现场确认。2019年12月25日-2020年1月16日,考生持《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及毕业证、资格证、执业证等相关的证件材料到单位所在报名点或考点进行现场确认。与上一年度报考信息一致的历史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可自动确认,无需再提交报名材料。如自动确认未成功,考生仍需持报名材料到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3.资格审核。确认工作结束后,各省辖市考点审核报名人员有关材料,填写《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报名审核汇总表》(附件3),经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职改)部门核准后,于2月3日至2月24日将材料统一报省卫生健康委人事处审核,各考点的审核工作由省辖市自行安排。
4.网上缴费。我省2020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网上缴费。自动确认的历史考生在确认成功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现场确认的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报名入口查看资格审核状态,考区审核通过后可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的截止日期为3月13日,逾期未缴费者视为放弃考试。
(二)报考级别、专业
考生可根据本人所具备的条件及所从事的专业选择报考级别和专业,详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附件2)。
自2020年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原理化检验技术初级(士、师)和微生物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类别合并为卫生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代码为109、211)专业类别。2019年理化检验技术初级(士、师)和微生物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考试未通过的考生,成绩继续进行滚动管理,剩余未通过的科目须在2020年对应报考卫生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相对应的科目。
(三)报考护理专业人员还应提交护士执业证书。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以及392专业的人员,应提交相应专业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执业范围、单位名称须与申报专业、单位一致。
(四)2020年5月8日至5月31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打印准考证。对于无条件打印准考证的考生,考点可采用批量打印准考证功能为考生打印准考证。
(五)各省辖市卫生健康委组织所辖范围报名;省直管县(市)随原归属省辖市考点报名;中央驻豫单位按属地原则报考;在郑的省直单位按属地原则到郑州考点报考。人事代理和自主择业人员通过执业机构报考。
三、考试时间安排
护理学初级(师)专业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基础知识 |
5月23日 |
9:00-11: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4:00-16:00 | |
专业知识 |
5月24日 |
9:00-11:00 |
专业实践能力 |
14:00-16:00 |
其他116个专业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基础知识 |
5月23、24日 30、31日 |
8:30-10: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0:45-12:15 | |
专业知识 |
14:00-15:30 | |
专业实践能力 |
16:15-17:45 |
具体机考专业的考试时间安排由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四、考务工作安排
(一)2019年12月24日-2020年1月13日为网上报名时间。
(二)2019年12月25日-2020年1月16日各考点、报名点完成现场确认工作。
(三)2020年2月2日前各考点完成考生报名资格审核。
(四)2020年2月3日至24日,各省辖市将材料统一报省卫健委人事处审核。审核结束后不再允许更改考试专业和科目。
(五)3月25日前,各考点根据报考人数和考场设置情况完成考场编排工作。
(六)考区在4月28日前将确定的试卷接收人员和试卷接收保管地点上报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七)考试实施前,考点须根据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应急预案。在组织实施本地区考试工作中,要按照考务规则明确的责权,积极做好考试准备工作,并于4月28日前将《考试办公室设置一览表》报至考区。
(八)各考点须对考务人员、监考人员和巡考人员进行认真培训,使其了解有关考务规定,掌握考试工作程序。
(九)5月15日至22日之间组织发放试卷,考区在此期间可通过考务管理系统打印《考试专用物品交接单》,指定专人负责交接工作,接收人员须与押运干警互相核验身份,严格按照《考试专用物品交接单》要求,与干警共同逐个开箱检查,核对试卷袋数,并严格履行交接程序,落实保密措施,确保考试专用物品安全。考点和考区完成考试专用物品交接后,须立即存放至保密室内。各考点要认真落实安全保密措施,保证两名以上值班人员24小时值守。具体交接时间另行通知。
(十)考试实施前,各考点须通过考务管理系统打印《试室编排表》、《座位安排表》、《座位贴》,并张贴在醒目位置,用于标识考试考场、试室及座位。
(十一)考试实施期间,参与考试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国家保密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考务规则履行主考、监考、巡考等工作职责,维护考场秩序,切实加强对考生的手机等通讯工具的管理。各考点须加强试卷在考务办公室领取后至试室的途中安全监管,加强监考人员培训,杜绝发生漏收试卷和答题卡的情况。考点须按照下发的人机对话考试工作流程,督促机考机构做好系统的安装、测试,监督试卷信息光盘的导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