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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新疆自治区资格标准已公布。为了帮助新疆考生理解,医学在线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
[原始通知]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现将2021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自治区降低分数线合格标准公布如下:
一、自治区地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后各科合格标准降为50分。
二、自治区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后各科成绩合格标准为45分。
3.南疆四地州地市级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后各科合格标准降为40分。
四个。南疆四地州所辖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后各科合格标准降为33分。
五、达到自治区地级以上合格标准(50分),未达到国家合格标准(60分),颁发自治区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考试合格证书和资格证书在自治区范围内注册和使用;自治区达到县级以下资格标准(45分),在自治区未达到50分且工作单位为县级以下事业单位的,颁发自治区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县级),考试证书和资格证书在自治区范围内县级及以下注册使用;达到南疆四地州合格标准(40分),工作单位在南疆四地州的,颁发自治区(南疆一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考试证书和资格证书在南疆四地州注册使用。南疆四地州所辖县级以下达到合格标准(33分),未达到南疆四地州地级且工作单位为县级以下事业单位的,发给自治区(南疆县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考试合格证书和资格证书在南疆四地州县级及以下范围内注册使用。
备注:自治区内成绩当年有效,不与上年成绩合并。
以上《【通知】2021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新疆自治区资格标准公告》由医学在线整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更多信息,请关注医学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