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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考办发〔2019〕1号)、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发〔2018〕138号)、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仁济社办字〔2019〕2号)精神,为做好长春市2010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为广大考生提供优质服务,简化报名流程,2019年,我市开通了参加过健康体检的历史考生(统称老考生)自动确认功能。在没有考区、考点、年级、专业、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的情况下。均与上年完全一致,老考生完成网上报名自动确认后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缴费,无需打印申报表和现场确认。首次报考且基本信息发生变化的考生(统称新考生),需在完成网上报名后,在规定时间内到选定的确认考点进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将支付网上费用,并在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9年1月10日—24日
全国采取网上报名,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报名(军队人员报名由军队统一要求)。网上报名应注意以下事项:
1.选择考试中心。考生按单位属地原则报名,长春市单位考生选择“长春市考点”。
2.选择考试。根据考生报考条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见附件),选择考试等级、专业和科目。
3.填写信息。考生有责任填写信息,考生应当如实、准确地填写考试信息。考生对姓名、身份证号、照片、成绩、专业、科目等考试相关信息的错报负责。
4.上传照片。要求考生上传最近6个月的免冠证件照数码彩照。上传的照片必须清晰,体现本人特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重新上传。
5.打印申报单。新考生可自行在网上打印《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并在申报表上手工填写真实有效的联系电话,否则自行承担责任。
(二)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2019年2月20日—3月6日(周六、周日休息)
网上报名完成后,长春考点新考生和信息已修改的老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长春市人事教育考试中心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和确认。确定地点:长春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2楼招聘大厅(天府路与新城街交叉口)。
为减轻考试管理机构的工作压力,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与Xuexin.com合作,对2002年以后大专及以上学历考生报名时提交的学历数据进行核查,考试管理机构可在考试管理系统中核查考生学历数据的真实性。
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提交下列材料:
1.《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由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
2.学历(或学位)证书、开云app安装不了怎么办 资格证书(报考专业代码301-365、392的考生提交)、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
(三)网上缴费时间:2019年3月8日—19日
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老考生和通过现场考试的新考生可自行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审核确认或网上支付的,视为自动放弃。网上支付后没有。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报名手续。
考试费每人每科74元,其中,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494号)规定,考试费按每科20元代国家收取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
ong>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基础知识 | 5月25、26日;6月1、2日 | 08:30—10: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0:45—12:15 | |
专业知识 | 14:00—15:30 | |
专业实践能力 | 16:15—17:45 |
具体机考专业的考试时间安排由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二)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备注 | |
基础知识 | 5月25日 | 09:00—11:00 | 各科均为客观题。考生可携带2B铅笔、橡皮、黑色签字笔,其他与考试相关物品不得带入考场座位。 |
相关专业知识 | 14:00—16:00 | ||
专业知识 | 5月26日 | 09:00—11:00 | |
专业实践能力 | 14:00—16:00 |
三、报考条件
凡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够适应考试且符合原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具体报名条件如下:
四、考试政策及相关事宜
(一)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以及在人事考试中替考、通讯工具作弊等严重违纪违规在停考期内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否则后果自负。实行违纪通报制度,凡违纪违规考生一律通报到本人所在单位并给予严肃处理。
(二)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和《关于规范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雷同试卷认定和处理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25号),国家阅卷时将对所有考生试卷进行雷同试卷检测鉴定,无论抄袭、被抄袭、通讯工具作弊等产生的雷同试卷或试卷代码异常,一律取消考试成绩。考生在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的同时,要树立自我保护意识,防止被他人抄袭。严禁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及违禁物品资料带入考场座位,一经发现,不论使用与否,一律按违纪处理。
(三)考生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选择报考相应专业类别。未列入《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的专业,仍由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继续采取评审或自行组织考试等办法确认其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
(四)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
(五)按照《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国办发〔2018〕8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公安部等25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3号)》要求,做好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持有中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工作。
(六)自2020年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理化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代码分别为109、211)和微生物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代码分别为110、212)专业类别合并为卫生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类别。
2019年理化检验技术初级(士、师)和微生物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考试未通过的考生,成绩将继续进行滚动,剩余未通过的科目须在2020年对应报考卫生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相对应的科目。
五、成绩和证书
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将于考后两个月在中国卫生人才网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进行成绩查询和成绩单打印。吉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jlzkb.com)公布证书领取通知。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领取办法为:考生持网上打印的本人成绩单和身份证原件领取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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