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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渭南2020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告已公布。为了帮助您理解,医学在线为您收集整理了以下信息:
考试时间延期通知:卫生人才网2020卫生资格考试定于9月12日、13日、19日、20日、26日、27日!
根据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考办发〔2019〕3号)要求,现将我市2020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凡符合原卫生部、人事部颁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任伟发〔2000〕462号)、《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任伟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专业类别的考试。即:
1、参加考试,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医德和敬业精神。
2.参加药学、护理等卫生技术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相应中专或大专学历者,可申请本专业初级(学士)学历;
(2)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和初级(本科)资格后,受聘担任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可以申请初级(师范)资格;
(3)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和初级(学士)资格后,受聘担任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可以申请初级(教师)资格;
(4)本科毕业或获得硕士学位的,可以报考初级(教师)资格。
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开云app安装不了怎么办 资格考试合并。
3、参加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中级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取得初级(教师)资格并受聘担任医学(药学、护理、技术)教师满7年;
(2)取得相应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初级(教师)资格并受聘担任医学(药学、护理、技术)教师满6年;
(3)取得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初级(教师)资格并受聘担任医学(药学、护理、技术)教师满4年;
(4)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取得初级(教师)资格并受聘担任医学(药学、护理、技术)教师满2年;
(5)取得相应专业的博士学位。
报考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的,须同时提交 资格证书(含注册证书)。
(2)根据《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卫生部〔2006〕69号)相关规定,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生、护士,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考试。
(3)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23号)规定,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过规范化培训的全科医生,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全科医学专业考试。
(4)中等卫生职业学校毕业生报名考试仍按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陕卫考办发[2002]8号文件执行,只能参加初级卫生专业技术
4.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违纪未满2年的。
5.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7)报名参加2020年各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其取得学历的日期和在本专业工作的年限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报考条件中关于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学历、学位。
(8)报考人员可根据所从事的专业工作,选择报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中相应的专业类别。自2020年以来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原理化检验技术初级(士、师)和微生物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类别合并为卫生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代码为109、211)专业类别。(九)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以及392专业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 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 资格证书。
(十)2019年理化检验技术初级(士、师)和微生物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考试未通过的考生,成绩将继续进行滚动,剩余未通过的科目须在2020年报考卫生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相对应的科目。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2019年12月24日—2020年1月13日期间,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根据报名须知及提示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打印《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各报名点根据具体情况在2019年12月25日—2020年1月16日期间进行现场确认工作,考生须持申报表及相关的证件、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及现场确认。考生上传照片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即为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格式为jpg),否则不予确认。
非国有单位和社会流动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由各级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收集汇总好后,报同级卫健行政部门初审确认。市管中、省驻渭医疗卫生单位考生的报名资格初审及确认工作由所在县(市、区)报名点负责。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及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考生的报名资格初审及确认工作由市直报名点负责。
三、考试方式及时间
1、药学(初级士)等116个专业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安排如下:
2、护理学初级(师)专业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安排如下:
具体机考专业的考试时间安排由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四、报名所需材料(所提供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印章)
1、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工作单位出具正式的聘用证明表(见附件);
2、《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各栏目内容需经过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核实加盖印章)。
3、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承诺书。
4、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承诺书。
5、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硕士、博士必须提交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部和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考务系统中可查询2002年以后毕业、大专以上学历数据真实性。
6、申报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考生,还须提交本季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有执业资格准入的专业必须提供职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两年。
8、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
9、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和各有关单位应认真审查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及材料,并报市卫健局、人社局资格复审通过后,凡符合报名条件的,经办人员要在申报表上签署同意报名意见,加盖相关印章,并办理报名手续;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予办理报名手续。凡发现各县(市、区)、各单位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人数较多时(10人以上),一律将全部材料退回,重新审查整理。
10、各县(市、区)报名点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制作本报名点确认考生的花名册(格式见附件5)一式二份,内容包括:姓名、档案号、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专业、代码及指纹编号等,按照报考级别及新报、历史考生分别造册;市直属各单位按照考生花名册(见附件5)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信息汇总上报考点,同时提交报考人员相关证件和材料。
11、按照国办发[2018]81号和人社部发[2012]53号文件精神,做好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持有中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工作。
五、加强考生信息管理工作
根据《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的精神,为提高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科学性、安全性,加强考生的信息管理工作,2020年继续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录取考生指纹及身份证信息。
(一)考生信息采集是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采集考生指纹及身份证信息,不仅有利于提高考生报名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为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提供数据保障。
(二)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各单位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做好采集指纹及身份证信息的宣传,提前安排信息采集工作,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三)指纹及身份证信息通过采集系统对每个考生以左食指为主,右手食指为辅、身份证进行验证,所用器材统一由市卫健局提供,具体操作由专人进行指导(附操作说明)。
(四)采集工作按照“谁采集谁负责”的原则,各县(市、区)、各单位必须对考生信息做到真实、可靠,采集时间为2019年12月24日—2020年1月13日。市中心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中医医院、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渭南高新区负责本单位(区)的考生采集工作,其他市直单位的考生指纹信息由市卫健委负责采集;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本县考生的采集工作。
六、其它有关事项
1、报名考试费用按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三项考试考务费标准的通知》和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卫生技术人才服务中心《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二项考试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文件核定的标准收取,即:初、中级资格考试每人每科70元。
2、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能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各报名点要提醒考生注意保存好准考证和成绩单,以备考试科目全部通过后办理资格证书时使用。
3、各县(市、区)人社、卫计部门要高度重视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同时注重政策学习,严把资格审核关,认真核对报考者提供的有关信息,确保其真实、完整,从源头上杜绝弄虚作假的企图。
附件下载:
1、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2、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承诺书
3、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承诺书
4、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审查日程安排
时间 | 单位 | |
1月5日 | 上午 | 市中心血站、市疾控中心 |
下午 | 经开区、高新区 | |
1月6日 | 上午 | 渭南市中医院 |
下午 | 渭南市妇幼保健院 | |
1月7日 | 上午 | 渭南市中心医院 |
下午 | 市人才交流中心、其它单位 | |
1月8日 | 上午 | 华州区 |
下午 | 华阴市 | |
1月9日 | 上午 | 潼关县 |
下午 | 蒲城县 | |
1月10日 | 上午 | 白水县 |
下午 | 合阳县 | |
1月11日 | 上午 | 富平县 |
下午 | 大荔县 | |
1月12日 | 上午 | 韩城市 |
下午 | 澄城县 | |
1月13日 | 上午 | 临渭区 |
下午 | 其他单位 | |
1月14—16日 | 整理汇总 |
5、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人员花名册
6、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指纹采集编号
7、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任职聘用证明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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