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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现在的位置: 医学全在线 > 卫生资格 > 报名时间 > 正文:鞍山市2021年中小学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公告
    

鞍山市有关2021年中初级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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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关于2021年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已经公布。为了帮助所有健康资格考生了解,医学在线为您整理了以下信息:

各县(市)区卫生卫生局、直属机构及其他医疗机构: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系列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21年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凡符合《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任伟发〔2000〕462号)、《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任伟发〔2001〕164号)报名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二、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2月29日至2021年1月11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2021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考信息,打印报名表。

(二)现场确认时间为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1月12日。部分工作单位考生携带相关材料到工作单位报名点现场确认;工作单位没有报名点的民营医院考生到医疗服务中心(立山区玉田街23号)进行现场确认。

(三)资格审查时间为2020年1月11日-18日,具体时间安排见附表;资格考试地点为医疗服务中心。

(四)报名点提醒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网上缴费。网上支付截止日期为2021年2月26日。各报名点须提前通知考生查询资格审查状态。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必须在此期间完成网上支付。逾期未交费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卫生计生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辽财费〔2016〕332号)和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全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分配政策的复函》(辽财费〔2016〕453号)规定,2021年我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70元。

(五)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1年3月25日至4月18日。在此期间,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时间为2021年4月10日、11日、17日、18日。

三、资格审核所需材料

(1)卷内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毕业证书(2002年以前取得的成人中专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相关学籍证明)。

3、下一级资质证书,所在县(市)需提供审批表。

4.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注册证或者实习护士资格证。

5.2019年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表。

6.继续教育证书。其中,大三申请者需提供2019年市级继续教育证书;中级申请人需提供2017-2019年继续教育证明。

7、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

(2)超出量

1.《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公司盖章)。

2.公司总结。汇总表的格式项根据给定的表样填写,科目栏只填写要报考的科目数,如4科。

四、其他事宜

(1)上述所需材料除本人身份证外,均须提交原件。

(二)关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根据原卫生部、人事部发布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号(任伟发[2000]462号)和原省卫生厅发布的《辽宁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号(廖伟子涵[2009]456号)要求,实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临床和口腔医师,必须提供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号才能申请主治医师资格。

(三)报名参加2021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

(4)根据《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卫生部〔2006〕69号)相关规定,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生、护士,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资格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考试。根据《国务院有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23号),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

化培养且已经加注全科执业范围的全科医生,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专业类别的考试。

(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有关规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

(六)根据《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5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3号)相关要求,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在符合原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基础上,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提前一年申报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直接申报参加考试。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范围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规定执行。上述享受提前申报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七)自2020年起,护理学初级(师)专业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各科目试卷为“卷卡合一”形式。其他专业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

五、注意事项

1、《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单位汇总表》顺序需和网上确认顺序一致(按中、师、士排序)。

2、各单位在进行网上确认时,注意检查单位名称栏目考生是否填写统一。如果不一致者,本单位人事部门一定要改过后再进行确认(如:鞍山市第三医院为本单位统一名称,不得填写为鞍山三院或辽宁省鞍山市第三医院)。

3、三县四区的考生在填写本单位前要注明是属于哪个县或区(如:铁西区人民医院不得填写为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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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鞍山市关于2021年中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文章内容由医学全在线小编整理,更多卫生资格考试动态及政策解读欢迎关注医学全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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