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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齐齐哈尔市2021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已发布。为了帮助您理解,医疗在线的安排如下: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央有关直属单位人事(干部)办公室:
根据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考办〔2020〕3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卫才办〔2020〕15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21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成绩管理办法
卫生技术资格考试由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四个科目组成。成绩实行两年滚动管理方式,连续两个考试年度通过同一专业四门科目考试,即可获得职业资格证书。不同专业(包括专业和分专业)之间各科考试成绩不得合并为同一专业。参加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期限内报名其余科目时,必须使用原档案号。
二、报名事项
(1)注册要求
考试报名采取考生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原卫生部、人事部颁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号(任伟发〔2000〕462号)、《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号(任伟发〔2001〕164号)报名条件的人员(详见黑龙江人事考试网www.hljrsks.org.cn“报名条件”栏目),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考试。
(2)操作流程
考生可通过黑龙江人事考试网(www.hljrsks.org.cn)或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完成网上姓名预测、缴费和准考证打印(操作方法和步骤请参见黑龙江人事考试网“操作流程”栏目)。
考生在网上预报名时,按照属地原则选择注册“考点”。其中,省直单位在哈尔滨的考生选择省直,其他考生按属地选择所在市(州);省、市(地)级考试管理机构负责相应报考人员的资格确认等管理工作。
(三)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 (NDRC价格〔2015〕1217号)、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全省性职业资格及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黑发价格函〔2019〕138号)、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承担的职业资格和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黑社函〔2019〕126号)的规定,本次
(四)相关事项
1.根据《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部发〔2006〕69号)相关规定,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生、护士,可以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全科、社区护理的考试。
2.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相关规定,参加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疆、西藏、藏区四省可放宽至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
3.根据《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国办发〔2018〕8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等25部门关于印发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享有相关待遇的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3号)要求,港澳台省居民,以及持有我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人,应当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相关工作。
4.根据《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中发明电〔2020〕5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2020〕23号)有关要求,新冠肺炎参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符合原部颁《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任伟发〔2000〕462号)和010300
一级职称可以提前一年申报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作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直接申报参加考试。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范围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规定执行。上述享受提前申报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三、考场(试室)设置
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由各考点分别设置考场(试室),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疫情防控
考点考试管理机构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做好考试相关工作的要求,在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做好考试组织各阶段的疫情防控工作,做好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各市(地)要按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印发〈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管理规定〉的通知》(卫考办函〔2015〕1号)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31号令)的要求,按时完成有关考务工作,严格落实安全保密措施,严肃考风考纪,坚持以人为本,做好考生服务,同时落实好疫情防控政策,确保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安全顺利进行。
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考试工作计划
工 作 时 间 | 工 作 内 容 | |||
2020年12月29日- 2021年1月11日 | 网上预报名 (网址:www.hljrsks.org.cn或www.21wecan.com) | |||
2021年1月5日-1月12日 | 现场确认(节假日休息) | |||
2021年2月9日-2月26日 | 网上缴费 (自动确认的历史考生确认后可直接进行网上缴费) | |||
2021年3月25日-4月18日 | 网上打印准考证 | |||
考试时间 | 纸笔作答 | 2021年 4月10日 | 09:00-11:00 | 基础知识 |
14:00-16:00 | 相关专业知识 | |||
2021年 4月11日 | 09:00-11:00 | 专业知识 | ||
14:00-16:00 | 专业实践能力 | |||
人机对话 | 2021年 4月10、11、17、18日 | 08:30-10:00 | 基础知识 | |
10:45-12:15 | 相关专业知识 | |||
14:00-15:30 | 专业知识 | |||
16:15-17:45 | 专业实践能力 | |||
2021年5月17日-5月21日 | 领取收据 | |||
考后两个月 | 通过报名网站(www.hljrsks.org.cn或www.21wecan.com)查询考试成绩、下载打印成绩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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