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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2023年考核试点相关政策解读
兴宁市卫生健康局发布通知,制定兴宁市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时间表。 具体内容如下。
各有关机构: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粤卫办人书) 2023 ) 14号)、《广东省医学学术交流中心关于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粤医学) 2023 ) 62号)文件要求和《关于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梅市卫人书) 2023 ) 31号),我市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报名资格条件、考试专业目录、各科考试时间及考试方式
详见《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粤卫办事人书(2022 ) 14号) () (见附件) )。
二.考试申请
考试报名包括在线预报名称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络预报名称: 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1月12日,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按要求完成网络预报名称,打印《2023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的,应当确认证书编号一致。 考生应当对网上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二)现场确认、纸质材料提交时间:报考者由单位将材料汇总后收集到卫健局进行现场确认和纸质材料提交。
各部门将纸质材料报送我市卫健局的时间表如下。
请各部门做好考生的通知和宣传,提前告知考生现场确认的具体时间、地点等重要信息,及时完成现场确认工作。 逾期未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考生,网上预报名称无效。
三.考试资料、资格审查
报考单位应当按照报考要求将《报名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带到卫生健康局人事股现场确认,自觉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听从考试管理单位相关安排。 复印件由卫健局人事股验证并加盖公章(单位无需加盖公章)、证明)本)原件经名单审核后退回报考单位。
提交的准考证复印件应当按照以下顺序装订。
1. 《报名申报表》。 《报名申报表》各栏内容应与提交的凭证及资料信息一致。
2 .有效身份证件。 有效身份证件应当与考生在报名系统中填写的身份证类型、身份证号码一致。
3 .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 以硕士、博士学位为报考依据的是,
必须提交相应的专业学位证书。 对学历或学位有疑义的,可以要求提供学历或学位鉴定证书。
4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报考上一级岗位专业课程的人员,应当持有下一级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5 .开云app安装不了怎么办 资格证书、 证书、护士执业证书。
6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报考医学类相应专业(指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中医类和中西医结合类)的人员,应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7 .全国普通高等校本专业毕业生就业报告(通知书)、全国毕业生就业报告)。 未取得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考生(2022年报考本专业考试部分科目并合格者除外),须提交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毕业生就业报告证(通知书)、全国毕业生就业报告证(通知书) )。
8 .报考所需的其他材料。
每个申请人负责审查本申请人的申请资格。 要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审核考生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审核谁负责、谁签名、谁负责。 符合报考条件的,经营者对不符合应当在名册上签署注册同意意见并办理注册手续的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四.考试费用
报名2023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收费的,考生可及时登录报名系统确认资格审查状态,通过考区资格审查后进行网上收费。 计费时间为2023年2月17-28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计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试验。 收费标准按《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医师资格、护士执业资格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 (粤卫函) 2019 (826号)执行。 初、中级资格人机对话考试每门75元,纸笔考试每门65元。
五.考证印刷
>2023年4月6-23日期间,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打印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3日。
六、成绩发布
考试成绩由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于考试结束后两个月内在中国卫生人才网上公布。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自行在网上查询并下载打印成绩单。
兴宁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1月3日
附件:(粤卫办人函[2022]14号)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更多地区报名通知查看:【考试报名】全国2023卫生资格考试报名丨现场审核要求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