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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2023年考核试点相关政策解读
泉港卫生健康发布2023年年中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开始报名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2023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于2023年4月举行。 按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和福建试验区、泉州试验点的部署,考试报名包括网上预报名称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笔试专业有“护理学(初级师)”,人机交互测试专业有“药学(初级师)”等118个专业。
二.申请条件
(一)在福建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内从事医疗、预防、保健、药学、护理和其他卫生技术专业工作的,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人社部发2022 ) 51号)条件,接受国家教育和卫生教育
1 .报考初级资格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药(技)士)具备相应专业、专科学历。
)2)护士)具有相应专业大学学历,从事护士业务活动3年以上; 或中专学历,从事护士业务活动5年以上。 (具有相应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从事护士业务活动一年以上,可以直接聘任或参加护士职务)。
(3)技)师)具有相应专业硕士学位; 或具有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1年以上或具有相应专业大学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或具有相应专业专业学历,取得药(技)士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
2 .报考中级资格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临床、口腔、中医主治医师:具有相应专业博士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或具有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后,从事医疗业务活动2年以上,或具有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后,从事医疗业务活动2年以上,或具有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 经开云app安装不了怎么办 注册从事医疗业务活动满4年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2009年以前进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单位者,2009-2014年进入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临床和中医类别人员、 2010-2014年进入全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临床和口腔分类人员及2015年以后毕业的临床、口腔、中医分类人员或具有相应专业大学学历,经 注册从事医疗业务活动满6年、 获得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书或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书(2009-2014年进入乡镇卫生院的临床和中医分类人员,2015年以后进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临床和中医分类人员需提供); 或具有相应专业学历,经 注册从事医疗业务活动7年以上。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必须合格的人员应考专业所属普通专科与培训专业一致。
(2)公共卫生类主管医师)具有相应专业博士学位,经 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业务活动; 或具有相应专业硕士学位,经医生注册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2年以上; 或具有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 注册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4年以上或具有相应专业大学学历,经 注册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6年以上; 或具有相应专业学历,经 注册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7年以上。
)3)主管护士)具有相应专业博士学位,注册护理业务活动; 或具有相应专业硕士学位注册后,从事护理工作活动2年以上或具有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注册取得护士职称后,从事护理工作4年以上或具有相应专业大学学历,经注册取得护士职称后, 从事护理工作6年以上或具有相应专业学历,经注册获得护士职称后,从事护理工作7年以上。
)4)主管药(技)师)具有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或具有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以上; 或具有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药(技)师职务后,从事本专业工作4年以上或具有相应专业大学学历,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6年以上; 或具有相应专业专业学历,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7年以上。
3 .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生、护士,经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后,可提前1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全科医学、全科医学(中医类)和社区护理专业类别考试。
4 .遵循
《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师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23号),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工作的经过规范化培训的全科医生,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专业类别的考试;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7〕154号)有关规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可放宽到县级二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二)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和进一步落实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相关人事激励措施工作指南的通知》(闽人社办〔2020〕33号)等文件精神,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在符合报名条件基础上,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提前一年申报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直接申报参加考试。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界定,按照《福建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参加2020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通知》(闽卫考办〔2020〕1号)中的界定标准执行。上述享受提前申报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三)根据《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国办发〔2018〕81号)及我省关于卫健系统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便利化使用有关规定,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人员可按规定报考。
(四)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等25部门关于印发<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享有相关待遇的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3号)精神,持有中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可按规定报考。
(五)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办〔2020〕56号),人事档案关系不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管理的民营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才,与用人单位签有正式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一年以上,可按有关规定通过现单位申报。
三、报名程序
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审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具体如下:
(一)网上报名
1.个人填报:上网填报个人资料,并按规定上传相关材料。考生应于2022年12月30日——2023年1月12日期间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填报信息中的“考区”选择“福建”,“考点”选择为报名人员所在的设区市,省直、中直单位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的考生考点选择为“省属”。
按照我省卫生健康行业信息化建设要求,考生在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报名的同时,还须登录“福建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预报名系统”(http://220.160.52.169:9010/)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书、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
2.单位审查:考生自行打印《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及《福建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预报名审核确认单》,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查并盖章(流动人员同时须由档案存放单位审查并盖章)。
(二)现场确认
请各单位根据现场确认时间安排表,携带国网、省网申报表及相关材料(含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到泉港区卫健局803室进行现场确认。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由单位统一办理,根据时间安排表进行,逾期无法受理。
现场确认需提交以下材料:
1.《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和《福建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预报名审核确认单》,均须加盖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档案存放单位)公章(统一A4版)。
2.学信网无法查询的卫生类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港、澳、台及外籍考生,须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统一A4版)。
3.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原件。
4.民营医疗机构需提供医疗机构许可证复印件。
(三)资格审核:各设区市考点审核考生报名资格
(四)网上缴费
符合报考条件并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于2月17-28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报名页面,通过“e缴通公共缴费平台”完成网上缴费。
(五)准考证打印
自4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截止时间为4月23日。
四、其它事项
请到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查看详细公告。
泉港报名点咨询电话:87971551。
更多地区报名通知查看:【考试报名】全国2023卫生资格考试报名丨现场审核要求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