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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时间-鹤壁市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鹤壁市卫生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14 10:58:06  文章录入:凌林  责任编辑:凌云

各有关单位,各位考生:

  根据河南省人事厅、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08年度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豫人职[2007]26号)的文件精神,2008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今年所有考生均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考生个人网上报名时间为2007年11月10日至11月30日,考生须在此期间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hhrdc.com或 http://www.21wecan.com.cn)报名。考生须持打印的《200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单位加盖公章)及相关的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2007年11月21日至12月5日到所在单位、报名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二、报考费用和条件

  报考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中级每人每科70元,初级每人每科50元。

  报考条件:

  (一)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3、需在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满1年(包括临时用工)。

  (二)参加药学、护理、技术专业士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取得相应的中专或大专学历;

  (三)参加药学、护理、技术专业师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相应的中专学历,从事药(护、技)士工作满5年;

  2、取得相应的大专学历,从事药(护、技)士工作满2年;

  3、取得相应的本科或硕士学位。

  (四)参加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相应的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2、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职务满6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职务满4年;

  4、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医(药、护、技)师职务满2年;

  5、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医学全在.线提供

  三、有关政策

  1、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毕业学历。其学历取得时间截止到2007年12月31日,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截止到2008年12月31日。

  2、报考护理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有护理或助产专业毕业证书。

  3、凡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中级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四、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全科医学、临床医学(专业代码为026至084)以及中药学初级(士)、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为002、014、091)、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为016、098)的各专业“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四个科目的考试,均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和时间
基础知识
5月17、18、24、25日
8:30-10:00
相关专业知识
11:00-12:30
专业知识
14:00-15:30
专业实践能力
16:30-18:00

  其他49个专业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的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和时间
基础知识
5月17日
9:00-11:00
相关专业知识
14:00-16:00
专业知识
5月18日
9:00-11:00
专业实践能力
14:30-16:00

  具体机考专业的考试时间安排由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根据报名情况负责另行通知。

  五、具体时间安排

  1、2007年11月10日——2007年11月30日考生网报名。打印《200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审报表》二份。

  2、2007年12月5日前考生到所在单位人事科审查资格。

  3、2007年12月5日——2007年12月15日三区、鹤煤集团公司、市直各单位到市卫生局确认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

  4、2007年12月20日前两县卫生局到市卫生局审查资格结束,信息确认完毕。

  六、注意事项:

  (一)考生注意事项:

  1、已参加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再次报名时须使用原档案号。

  2、网上报名采集的照片必须为本人近期小一寸蓝底彩色照片;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自行采集照片并上传。《200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中的照片必须清晰,无照片或照片不清者,不予报名,由此造成的后果,考生自负。

  3、照片统一用本人近期小一寸蓝底彩色照片。

  4、2008年4月10日前,请考生与人事局考试中心或卫生局人事科联系准考证打印事宜。联系电话:人事局3337617 ;卫生局3333938

  5、报名资格审核确认后,将无法进行修改,请考生认真核对相关信息。

  (二)单位注意事项:

  1、厂矿卫生所及个体诊所考生需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复印件,于2007年12月5日至12月10日到市卫生局人事科进行资格审查及网上报名确认。

  2、三区卫生局、市直各单位以及民营医疗机构请务必在2007年12月15日前完成资格审查工作,同时认真填写资格考试报名审核表一式两份,于2007年12月10日至15日到市卫生局人事科进行资格复查以及网上报名确认。

  3、各报名点必须在2007年12月15日前完成资格审查以及网上报名确认工作,并为每名考生打印报名考试确认单,让考生报名确认后,于2007年12月15日至20日带相关资料到市卫生局进行资格复查。

  4、各单位必须认真审查报考考生的身份证以及相关资料,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对照后,上交复印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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