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正常与异常的判定依据(即病与非病、是否属于心理咨询工作范围的判定依据):
1、 正常与异常的三原则。(主观世界与客观世界的统一性;心理活动的内在协调一致性;个性的相对稳定性。) 2、 典型症状及行为。 3、 是否有自知力。(包括是否有主动求医行为。) 三、一般心理问题与严重心理问题的鉴别:
一般心理问题 |
严重心理问题 | |
刺激的性质 | 现实因素(一般事件) | 现实因素(相对强烈) |
持续的时间 | 两个月以内 | 两个月以上、半年以下 |
反应的强度 | 不良情绪、可以控制 | 痛苦情绪、难以控制 |
是否泛化 | 未泛化 | 已泛化 |
1分 |
2分 |
3分 |
三项得分相加后计算总分: 3分,不是神经症; 4-5分,可疑神经症; 6分及以上,神经症。 | |
病程 |
短程(小于3个月) |
中程(3个月到1年) |
长程(1年以上) | |
精神痛苦的程度 |
轻度 (可自己摆脱) |
中度 (须别人帮助才能摆脱) |
重度 (几乎完全无法摆脱) | |
社会功能 |
工作学习交往轻微妨碍 |
工作学习交往效率明显下降,部分工作和避免某些社交 |
不能工作学习,社会交往完全回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