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病历书写规范:病历的内容及要求-再住院病历(再入院记录) | |||||
文章来源:医学全在线 更新时间:2007-3-5 5:04:38 技能论坛 | |||||
(1)病人因旧病复发而再次住院,由实习医师、进修医师或低年资住院医师书写再住院病历,高年资医师书写再入院记录 。 (2)两次以上住院患者,应先注明为第几次住院,并将前几次住院时间、诊断、治疗概况、出院后至再入院期间的经过等 ,按次序扼要记录于现病史的首段,然后重点记录此次入院的原因及病征。如无新情况,其他病史内容可从略。 (3)如因新患疾病而再次住院,须按住院病历或入院记录的要求书写。并将以前住院情况记入既往史或系统回顾中。 (4)再次入院后, 应将上次病历调出,置于现病历之后。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医学全在线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
|||||
文章录入:凌云 责任编辑:凌云 |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最新热点 | 最新推荐 | 相关文章 | ||
如何写好一份英文病历 病历的内容及要求-门诊病历 病历的内容及要求-入院记录 病历的内容及要求-住院病历 病历书写规范: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网站地图 | 医学论坛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