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病历书写规范-术后记录的书写要求 | |||||
文章来源:医学全在线 更新时间:2007-3-6 0:00:30 技能论坛 | |||||
(1)手术结束应及时写术后医嘱。 (2)手术者或助手应在手术结束,送病人回病房后,在病程录中写好术后记录(在横行适中位置用红笔标明“术后记录”),方能离开病区。扼要记录术中重要了现及处理情况,术后患者的全身和局部情况,应用何种引流、,引流管处理注意点,术中输血、输液及用药情况,术后麻醉注意事项、体位,血压、脉搏、呼吸测量方法及时间,术后继续输血、输液、用药名称及剂量,术后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及防治措施等。 更多信息请访问医学全在线网站考研频道 |
|||||
文章录入:凌云 责任编辑:凌云 |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最新热点 | 最新推荐 | 相关文章 | ||
病历书写规范:护理记录单 护理计划单 病历书写:责任制护理病历表格 医院常用食物及水果含水量 病历书写中常见错别字 遗传性疾病患者两系Ⅲ级亲属询问表 门诊病历质量评定标准 住院病历质量评定标准 出院病历排列顺序 在院病历排列顺序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网站地图 | 医学论坛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