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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关于200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 |||||
来源:医学全在线 更新:2006-5-25 考研论坛 | |||||
鲁人考函[2006]24号 各市人事局考试中心,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处: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6]3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0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即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 二、200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定于10月21、22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10月21日 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22日 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14:00——16:30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三、各市接到通知后即组织报名工作,报名统一截止时间为2006年4月30日。报考条件按照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人发[1999]34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须填写《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表》及《山东省人事考试报名通用信息卡》各一张,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携带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及近期一寸同底免冠黑白照片两张,按属地原则到当地人事局考试中心报名。资格审查由各市人事考试中心会同当地药品监督部门共同负责。 四、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考试信息代码不变。各市务必于2006年8月15日前将报名数据库及试卷预订单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五、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全部为客观题。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蓝色)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六、考试收费标准按照鲁价费发[2004]56号文件规定,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58元。缴费办法按鲁人发[2003]25号文件执行。 七、200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考场由各市在市级党政机关驻地设置。 八、为确保考生报名信息准确无误,各市要建立信息反馈制度。要提醒考生,个人填涂信息有误的,责任自负。报名信息录入到微机后,要打出信息清单反馈给考生,以考生确认后的信息为准。同时,要实行信息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做到责任到人。凡工作不到位,出现重大问题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各市人事部门要严格掌握报名条件,规范考务管理,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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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录入:凌云 责任编辑:凌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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