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事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省属驻滨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0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即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
二、200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定于10月21、22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10月21日
0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22日
0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14:00——16:30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三、报考条件按照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人发[1999]34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附件)。
报考人员须填写《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1)及《山东省人事考试报名通用信息卡》各一张,携带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及近期一寸同底免冠黑白照片两张。按照属地原则,县(区)的到县(区)人事局报名;市直有关单位的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集中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滨州市黄河六路520号滨州市人才市场三楼302室,联系电话:3367700)报名。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于4月21日到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报名材料,报送报名材料时间为5月30日、31日。
为确保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准确无误,请报考人员于7月11日—13日登陆滨州人才信息网站(www.bzrc.net)核对本人的报名信息,如发现有误,请于上述规定时限内持本人身份证、单位证明等到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更正,逾期不再办理信息更正手续,责任自负。
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06年10月16日,不再另行通知。
四、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全部为客观题。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蓝色)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五、考试收费标准按照鲁价费发[2004]56号文件规定,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58元。
六、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市里统一部署和要求,严格报名条件,规范考务管理,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六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