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6年4月11日起,考生可以领取以下证书:资产评估师、造价工程师(土建、安全)、外销员、执业药师、企业法律顾问、经济师(初级、中级)。本人需携带以下有效证件(原件):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书和二寸照片一张。其中,经济师(初级、中级)需交纳工本费7元。取证地点: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于洪区崇山东路30号,柳湖宾馆东侧门)咨询电话:024—86621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