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定于10月21日至22日进行,目前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正在热报中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对上年度参考人员今年续考的,只须提供上年度的准考证、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报考条件具体规定: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一)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二)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三)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四)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五)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和《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 理与法规》和《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学位,相关专业包括生物类、化学类和临床医学、护理学专业,从事相关工作经历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相关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06年年底。
但今年报考条件个别地区有所不同,如河北省,关于取得学历要求,指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学历.取得相关专业学历指化工制药类、生物类;关于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年限,不含取得医、技、护专业学历,从事医、技、护专业工作年限。
笔者认为,报名条件的趋势逐渐缩紧,要求会越来越严格,尤其是对专业的要求,希望广大有志于成为执业药师的医药人才踊跃报名,不要失去良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