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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榆林市2007年执业药师考试报名时间考试条件考场设置工作的通知 | |||||
来源:陕西省榆林市 更新:2007-4-20 考研论坛 | |||||
各市、杨凌示范区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机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级有关部门、中央驻陕有关单位人事处: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7]21号)要求,现就我省实施200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10月20日上午9:00-11: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2:00-4: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21日上午9:00-11:30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2:00-4:30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全省考试地点统一设在西安。 二、报名时间及条件 报名时间为4月23日至6月8日。 报考条件按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附件一)。 三、报名办法 经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商定,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采取合署办公,办公地点设在省人事考试中心(西安市西五路83号,联系电话:87457204、87457210、87457211、87441821)。驻西安地区的中央、省、市属企、事业单位及三资企业和非国有单位的考生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后在省人事考试中心报名。其它市、区的考生由所在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核,于6月15日前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汇总后,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 根据人事部有关规定,香港、澳门居民可以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其报名应符合本通知附件一规定的条件;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 组织报名时,要严格掌握报考条件,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工作。认真核对老考生档案号,以确保档案号的唯一性。档案号是滚动管理的依据,应提醒考生妥善保管,以备下年度报考时使用。为确保考生档案号的唯一性,以防滚动管理时考生成绩丢失,报名手续按新老考生分别办理。 新考生报名时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和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二),填涂报名信息卡;老考生持往年准考证或档案号,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即可。新老考生报名时均须提交三张近期同版半身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同时,考生也可通过网络进行报名信息传递,传递方法如下: 考生于4月23日至6月8日登陆陕西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sxrsks.cn,在网上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并上传照片,上传信息成功后,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新考生须携带资格考试报名表(经单位批准盖章)、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和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老考生只带资格考试报名表(无需单位盖章),到省人事考试中心直接办理报名手续,不再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填涂信息卡和提交照片。老考生注意:填表前首先上网查询上年度考试成绩,正确填写本年度应考科目。 四、收费标准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时,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陕价费调发[1999]59号文件批准的40元/人。科标准收取考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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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录入:凌云 责任编辑:凌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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