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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考试辅导药事管理与法规第一部分药品管理(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药店管理) | |||||
来源:医学全在线 更新:2007-4-25 考研论坛 | |||||
(一)概念 1.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经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并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参保人员提供处方外配服务的零售药店。 处方外配:参保人员持定点医疗机构处方,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行为。 2.定点零售药店审查和确定的原则 保证医保用药的品种和质量;引入竞争机制,合理控制药品服务成本;方便参保人员就医后购药和便于管理。 (二)定点零售药店的微观管理 1.定点零售药店应具备的资格和条件: ①持有证照,药监部门年检合格; ②遵守药品管理法规,有健全和完善的药品质量保证制度,确保供药安全、有效和服务质量; ③严格执行药价政策,物价部门督查合格; ④及时供应医保用药和24小时服务; ⑤营业时间药师在岗,营业员培训合格; ⑥严格执行医保制度,内部管理制度规范,配备管理人员和设备。 2.严格规范进货渠道,实行药品分类管理。应设立基本医疗保险用药专柜,实行专人专账管理,并将专柜药品与其它药品的购、销、存业务分开管理。 3.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共同做好各项管理工作。外配处方由定点医院医师开具签名和定点医院盖章。处方有药师审核签字,保存2年以上备查。 (三)定点零售药店的宏观管理 1.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与定点零售药店签订协议。协议有效期一般为1年。 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组织药监、物价、医药行业主管部门等,加强对定点零售药店处方外配服务和管理的督查。 医学全 在线www.lindalemus.com 六、药品零售连锁的管理 1.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是指经营同类药品,使用统一商号的若干个门店,在同一总部的管理下,采取统一采购配送,统一质量标准、采购同销售分离、实行规模化管理经营的组织形式。(二同三统一) 2.组成:总部配送中心+若干个门店。 3.药品连锁经营的管理特色是实行“六统一”的管理模式: ①统一标识(品牌):树立企业形象,创品牌效应; ②统一进货:降低成本,享受批量作价的优惠; ③统一配送:降低门店存量、养护成本,便门店专司销售; ④统一价格:避免内耗及无序竞争; ⑤统一管理:保证质量—企业生命线; ⑥统一服务规范:内在特色,所有的分店都一样,包括商品的摆放、服务用语、营业员着装。给顾客建立一种信任感、亲切感。 4.零售连锁门店的形式有:直营门店、加盟门店。 5.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基本要求: (1)总部应具备采购、配送、财务管理、质量管理、教育培训等职能。 (2)配送中心具备进货、验收、贮存、养护、出库复核、运输、送货等职能。不得对企业外部批发、零售。 (3)门店承担日常药品零售业务,不得自行采购药品。 6.药品零售跨省连锁试点企业条件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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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录入:凌云 责任编辑:凌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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