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法律责任 (一)法律责任与制裁分类:刑事、民事、行政责任(制裁) (二 )刑法对生产、销售假劣药品罪的处罚 主刑 <3年或拘役 3~10 >10年有期、无期或死刑 后果 足以严重危害 造成严重危害 特别严重 致死 性质 假 假劣 假劣 假 附加刑 单处或并处罚金 并处罚金 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罚金 均0.5~2倍 (三)药品法对生产、销售假劣药品者的处罚 产、销假药 产、销劣药 参与储运、保管人 直接负责主管和责任人 没收药、违法所得及原材料生产设备 没收全部违法收入,并处<0.5~3倍罚款。 十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资格罚)。 罚2~5倍 1~3倍 停产、停业整顿 严重 停产、停业 严重吊销证 吊销证 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 追究刑事责任 (四)药品法对违反许可证、批准证明文件规定的处罚 无证产、销、购(相对药品) 有产非法 购入无证药品 产、销、配 造买卖、租借 骗证或或批件 改正、严重吊证 取缔 吊证(严重)撤销批文 吊证、撤销批文 没收药、违法所得 没收违法所得 罚2~5倍 1~3倍或2~10万 1~3万 追究刑事责任 五年内不受理其申请
上一页 [1] [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