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选报专业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分药学、中药学两个专业,考生可根据所学或所从事的专业选报其中一个。
药学专业设置4个考试科目: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中药学专业设置4个考试科目: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其中药事管理与法规为2个专业的共考科目。
二、报考对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并具备下列规定报考条件的,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三、报考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级别为“考四科”):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报考级别为“考两科”)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以上所要求的学历必须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毕业证书,结业证书、专业证书无效;学历证书、专业工作年限、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的时间计算至当年考试前。(如2008年10月17日)
四、名词解释
(一)药学、中药学相关专业指医学、生物学和化学。
(二)药学、中药学专业工作指在涉药单位从事药品生产、使用和销售的人员的工作。
五、报考者必须提交如下材料
(一)《200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表》(经单位审核盖章及考生本人签名)原件一份。
(二)身份证、学历(位)证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聘书(符合免考部分科目的考生)复印件各一份及身份证原件(原件经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应经考生本人签名)。
(三)外省市转入考生除上述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交转考证明。
补充:
台湾居民开放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