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考点7:阴阳学说用于疾病的治疗
1.确定治疗原则:治疗的基本原则是调整阴阳,补其不足,泻其有余,恢复阴阳的相对平衡。
阴阳偏盛的治疗原则:阴阳偏盛,即阴或阳的过盛有余,为邪气有余之实证。治疗时采用"损其有余"的方法。阳盛则热属实热证,宜用寒凉药以制其阳, 治热以寒,即"热者寒之".阴盛寒属寒实证,宜用温热药以制其阴,治寒以热,即"寒者热之".因二者均为实证,所以称这种治疗原则为"损其有余",即"实 则泻之".若其相对一方出现偏衰时,则当兼顾其不足,配合以扶阳或益阴之法。
阴阳偏衰的治疗原则:阴阳偏衰,即阴或阳的虚损不足,或为阴虚,或为阳虚。阴虚不能制阳而致阳亢者,属虚热证,一般不能用寒凉药直折其热,须用 "壮水之主,以制阳光"(《素问o至真要大论》王冰注)的方法,即用滋阴壮水之法,以抑制阳亢火盛。若阳虚不能制阴而造成阴盛者,属虚寒证,不宜用辛温发 散药以散阴寒,须用"益火之源,以消阴翳"(《素问o至真要大论》王冰注)的方法,即用扶阳益火之法,以消退阳虚所生的阴寒。
2.归纳药物的性能:药性主要是指寒、热、温、凉,又称"四气".五味就是辛、甘、酸、苦、咸五种味。其中辛、甘、淡属阳,酸、苦、咸属阴。
☆ ☆☆☆考点8:五行的特性
1.木的特性:古人称"木曰曲直"."曲直",实际是指树木的生长形态,为枝干曲直,向上向外周舒展。因而引申为具有生长、升发、条达舒畅等作用或性质的事物,均归属于木。
2.火的特性:古人称"火曰炎上"."炎上",是指火具有温热、上升的特性。因而引申为具有温热、升腾作用的事物,均归属于火。
3.土的特性:古人称"土爰稼穑",是指土有种植和收获农作物的作用。因而引申为具有生化、承载、受纳作用的事物,均归属于土。故有"土载四行"和"土为万物之母"之说。
4.金的特性:古人称"金曰从革"."从革",是指"变革"的意思。引申为具有清洁、肃降、收敛等作用的事物,均归属于金。
5.水的特性:古人称"水曰润下",是指水具有滋润和向下的特性。引申为具有寒凉、滋润、向下运行的事物,均归属于水。
☆ ☆☆☆☆考点9:事物的五行属性归类
运用推演法,根据已知的某些事物的五行属性,推演至其他相关的事物,以得知这些事物的五行属性。如:肝属于木,则肝主筋和肝开窍于目的"筋"和 "目"亦属于木;心属于火,则"脉"和"舌"亦属于火;脾属于土,则"肉"和"口"亦属于土;肺属于金,则"皮"和"鼻"亦属于金;肾属于水,则"骨"和 "耳"、"二阴"亦属于水。自然界和人体的五行属性,如下表: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
☆ ☆☆☆☆考点10:相生与相克
相生,是指这一事物对另一事物具有促进、助长和滋生的作用;相克,是指这一事物对另一事物的生长和功能具有抑制和制约的作用。
"生我"和"我生",在《难经》中比喻为"母"和"子"的关系。"生我"者为"母","我生"者为"子",所以五行中的相生关系又可称作"母子" 关系。如以火为例,由于木生火,故"生我"者为木;由于火生土,故"我生"者为土。这样木为火之"母",土为火之"子";也就是木和火是"母子",而火和 土又是"母子".
"克我"和"我克",在《内经》中称作"所不胜"和"所胜".即是"克我"者是"所不胜","我克"者是"所胜".再以火为例,由于火克金,故"我克"者为金;由于水克火,故"克我"者为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