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考点4:药物稳定性的试验方法
1.稳定性试验的目的
考察原料药或药物制剂在温度、湿度、光线的影响下随时间变化的规律,为药品的生产、包装、贮存、运输条件提供科学依据,同时通过试验确定药品的有效期。
2.稳定性试验的基本要求
(1)稳定性试验包括影响因素试验、加速试验与长期试验。影响因素试验适用于原料药和制剂处方筛选时稳定性考察,用一批供试品进行。加速试验与长期试验适用于原料药与药物制剂,要求用三批供试品进行;
(2)供试品应是一定规模生产的样品,原料药的合成工艺路线、方法、步骤应与大生产一致,制剂的处方与生产工艺应与大生产一致;
(3)供试品的质量标准应与各项基础研究及临床验证所使用的供试品质量标准一致;
(4)加速试验与长期试验所用供试品的容器和包装材料及包装应与上市产品一致;
(5)要采用专属性强、准确、精密、灵敏的分析方法与分解产物检查方法,并对方法进行验证,以保证药物稳定性试验结果的可靠性。
3.稳定性试验
(1)影响因素试验(强化试验)。是在比加速试验更为剧烈的条件下进行的试验。①高温试验。供试品开口置适宜的洁净容器中,60℃温度下放置10 天,于第5、10天取样按稳定性重点考察项目检测,同时准确称量试验前后供试品的重量,以考察供试品风化失重的情况。若供试品有明显变化(如含量下降 5%)则在40℃条件下同法进行试验。若60℃无明显变化,不再进行40℃试验。②高湿度试验。供试品开口置恒湿密闭容器中,在25℃分别于相对湿度 75%±5%及90%±5%条件下放置10天,于第5、10天取样,若吸湿增重5%以上,则在相对湿度75%±5%条件下,同法进行试验。③强光照射试 验。供试品开口放置在光照仪器内,于照度为4500±500k的条件下放置10天,于第5、10天取样,按稳定性重点考察项目进行检测,特别要注意供试品 的外观变化。
(2)加速试验。加速试验在超常条件下进行。其目的是通过加速药物的化学或物理变化,为药品审评、包装、运输及储存提供必要的资料。原料药和制剂 均需进行此项试验。供试品要求3批,按市售包装,在温度40±2℃,相对湿度75%±5%的条件下放置6个月。试验期间每一个月取样1次,按稳定性重点考 察项目检测,如6个月内供试品经检测不符合制订的质量标准,则应在中间条件下,即在温度30±2℃、相对湿度60%±5%的情况下进行加速试验,时间仍为 6个月。
(3)长期试验。长期试验是在接近药品的实际贮存条件下进行的,其目的是为制订药物的有效期提供依据。原料药与制剂均需进行长期试验。取供试品3 批,按市售包装,在温度25±2℃、相对湿度60%±10%的条件下放置12个月。每3个月取样1次,分别于0、3、6、9、12个月,按稳定性重点考察 项目检测。12个月以后,仍需继续考察,分别于18、24、36个月取样进行检测,将结果与0月比较以确定药品的有效期。
(4)经典恒温法。上面的三种试验方法主要用于新药申请,在实际研究工作中,也常采用经典恒温法,特别对于药物水溶液型制剂,预测结果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经典恒温法的理论依据是Arrhenius公式:K=e-K/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