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英国执业药师主要职责
(1)执业药师应了解药物的性质和药效以及药品的成分及药品是如何用来防病治病、减轻症状或协助诊断的。执业药师在实践中应该用他们的知识来维护公众和病人的幸福和安全。
(2)在任何时候执业药师必须以病人和公众中其他人员的利益为行动的基石,并且尝试与其他健康从业者合作为社会提供最好的卫生保健服务。执业药师 必须礼貌地、尊敬地、信任地对待所有那些寻求药品服务的人。执业药师必须尊重病人参与治疗计划、决定治疗方案的权力以及必须提供能够理解的信息。
(3)执业药师必须确保他们的知识、技能和工作是一种高质量的、不过时的、有证据基础的并与他们业务领域相关。
(4)执业药师必须确保他们的行为具有完整性和诚实性,与可以接受的个人和职业的标准息息相关,并且不从事任何倾向于破坏职业名声或在职业方面逐渐损害公众信任力的行为或活动。
4.中国台湾执业药师信条
(1)执业药师应依从执业药师法所赋予的职责,确实执行其业务,以提高医疗水准为职志。
(2)执业药师应亲自认真执行业务,因为其与人类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息息相关,端须淬励奋发,吸收新医药知识,以造福群众。
(3)执业药师应本创造服务社会的忧患意识,发挥药学伦理道德应有的功能,肩负起增进国民健康的责任。
(4)执业药师应发挥敬业精神,共同促进修订药事法规,以健全医药专业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