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执业药师管理工作任务
(1)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迅速扩大执业药师队伍,通过几年的努力,力争执业药师数量大幅度增长,努力实现规划的目标。
(2)从2001年12月1日开始,新开办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特别是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或药店,必须由执业药师执行相应的关键药学技术业务。
(3)在2005年之后,所有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或药店,一般必须由执业药师执行相应的关键药学技术业务。
(4)进一步研究、调整、完善执业药师资格认证政策,包括资格认证形式、认证标准、考试内容等方面的政策,形成有利于保证执业药师质量,扩大执业药师数量的科学、合理的政策。医学全在.线提供
(5)进一步完善执业药师管理体系,特别要建立有效的执业药师执业行为监督组织体系和科学、规范、动态、高效的登记注册体系,以及灵活、方便、经济、有效的继续教育体系。
(6)研究、制订出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管理原则和国情特点,能够有效解决执业药师管理面临的问题和保障关键药学技术业务领域药品质量与药品服务质量,以及人民用药安全、有效、经济、合理的执业药师法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