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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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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药事法规考点解析: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2008-8-12 执业药师论坛

☆ ☆考点1:执业药师的地位与概念

  1.地位

  国家实行执业药师资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统一规划的范围。

  2.概念

  执业药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中执业的药学技术人员。

  ☆ ☆☆☆☆考点2:执业药师的注册

  1.执业药师注册机构与注册管理机构

  (1)注册管理机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注册机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局。

  (3)注册监督、检查机构:人事部及各级人事(职改部门)。

  2.申请注册条件

  (1)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2)遵纪守法,遵守药师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执业药师岗位工作。

  (4)经所在单位考核同意。

  3.执业药师注册范围

  (1)执业药师只能在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

  (2)执业药师变更执业地区、执业范围应及时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4.执业药师注册有效期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

  (1)执业药师注册有效期为三年。

  (2)有效期满前三个月,持证者须到注册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

  (3)再次注册者,除须符合首次注册的规定外,还须有参加继续教育的证明。

  5.执业药师注销注册执业药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单位向注册机构办理注销注册手续:

  (1)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

  (2)受刑事处罚的。

  (3)受取消执业资格处分的。

  (4)因健康或其他原因不能或不宜从事执业药师业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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