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人事局,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驻省中直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国家人事部和有关部委文件精神,为做好200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5月19日至5月29日。
考生可直接登陆省职考办网站(www.jlzkb.com)“网上报名”栏目报名。网上报名时须注意下列事项:
1.选择考区。考生应正确选择考区。
省(中)直驻长春市单位的考生应选择“省(中)直考区”。驻长春市无上级主管部门的单位的考生可选择“省(中)直考区”,也可选择“长春市考区”。长白山管委会及省(中)直驻其他市(州)单位就近选择考区。各市(州)考生可根据所在市(州)选择相应考区。
2.选择考试。认真阅读本通知,了解相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然后根据自身需要选择报考类别、级别、专业、科目等。
3.填报信息。考生按网上报名提示要求,应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认真检查核对,考生在本人打印报名表之前,可以修改。报名表打印后,网上报考信息一律不予更改,由考生本人负责。
4.上传相片。网上已有照片的考生不再上传照片。新考生按网上提示,上传电子版近期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证件数码照片(120×160像素,相当于2寸照片,格式为jpg,不大于20K)。照片上传后,由省及各市(州)人事职称考试机构分别对上传照片的质量进行网上审核,照片质量不合格的,由考生重新上传。
5.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上传照片审核合格的考生,按网上提示打印相关的《考试报名表》,由本人在考生承诺栏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间、地点:
1.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间:2008年5月21日至30日(省中直报名点周六周日不休息)。
网上报名的考试,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选择的省或各市(州)人事职称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进行报考资格审查确认。
选择省(中)直考区报名的考生,统一到吉林省职称考试工作办公室三楼大厅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地点: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1958号。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
选择各市(州)考区报名的考生,现场报考资格审查确认由当地人事职考部门负责,地点见网上报名中的提示。
2.现场资格审查考生须提交的材料:
(1)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的《考试报名表》;
(2)按照报名条件要求,提交毕业证书和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
(3)身份证复印件1张(贴在报名表背面);
(4)近期6个月内同一底片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5)上年度的考生,可凭原准考证直接报考(仍需填写打印《考试报名表》并加盖单位公章,附身份证复印件及照片)。
(三)缴费时间及标准:
1.考生网上缴费时间:2008年5月21日至31日。
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即可按网上提示自行在网上缴费。本人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方完成全部报名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确认或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
2.本次考试不设补报名,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3.各项考试缴费标准如下:
考试 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备注 | |
报名费 | 考务费 | |||
执业药师 | 13元/人 | 每科44元。 | 国家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吉省价收函字[2001]52号 |
各市(州)人事职考部门留用报名费13元/人。 |
(四)准考证打印:在考前一周内,考生可登陆省职考办网站“准考证打印”栏目,用A4纸自行从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须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持本人准考证、正式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参加考试。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类别 |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科目 | 备 注 |
执业药师 | 10月18日 | 上午: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2:00— 4: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
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 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
10月19日 | 上午: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2:00— 4:30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
三、报考条件
考试类别 | 所学专业或职称 | 学位或学历 | 专业工作年限 |
执业药师 | 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 | 中专 | 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
大专 | 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 ||
本科 | 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 ||
双学士、研究生班、硕士学位 | 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 ||
博士学位 | 不限 | ||
一、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 二、按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2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2个科目的考试: 1. 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 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
四、考试相关政策及事项
根据国家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凡不具备规定学历,或弄虚作假提供假学历、假证明、假证件等,以及在人事职称考试部门组织的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替考、手机作弊等严重违纪违规在停考期内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否则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