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 关于做好200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粤人考中心函[2008]36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0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4月28日9:00-5月23日17:00.
考生在上述时间区间内登陆“广东专业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www.gdkszx.com.cn/newbm/newlogin.aspx)进入我省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经网上填表(简体字)、照片上传(近期彩色大一寸证件照片,照片大小小于40K,所传照片须与“报名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等规定动作“网上报名”。
(二)“报名确认”时间
全市“报名确认”截止时间:2008年5月23日。
2008年5月19日至5月23日(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为受理考生“报名确认”时间。逾期后果自负。地点:惠州市江北行政中心四号楼-1楼,惠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电话:0752—2814139.
(三)报考条件及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1。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
日期 | 考 试 时 间 | 科 目 | |
10月18日 | 上午 | 9:00—11:30 |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
下午 | 2:00—4:30 |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 |
10月19日 | 上午 | 9:00—11:30 | 药事管理与法规 |
下午 | 2:00—4:30 |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
三、考试方式、考场设置
(一)考试方式
1、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行滚动考试。滚动考试的周期为两年,即获取执业资格证书的条件是:参加全部科目(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参加免试部分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2、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各科均为客观题,考生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
3、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
4、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二)考场设置
主考场设在广州,深圳设分考场。考试的详细地址将在准考证上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