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人事(劳动)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市级有关部门,各驻蓉单位人事处(科):
根据原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精神,按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8〕25号)及川人办发[2008]111号)文件精神,受市职改办委托,现就做好200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考试时间及科目
报名时间:2008年5月5日-6月4日
领取准考证时间:2008年9月26日-10月15日(逾期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考试时间:2008年10月18-19日
10月18日上午9:00-11: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2:00-4: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19日上午9:00-11:30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2:00-4:30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二、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或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三、报名程序
200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和收费的方式。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先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进行网络注册,并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报名。
1.注册,请您务必仔细阅读注册协议,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请您在注册窗口中输入正确真实的姓名及身份证号,注册使用的姓名与身份证号码将被用于资格审查,准考证及证书的制做使用,且一旦注册成功不得修改。
2.上传照片。报考者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照片为本人近期免冠照片(证件照,长宽比为126:102),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大小应小于160K.
3.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如实、准确填写《200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表》的各项内容。所有信息应真实可靠,准确无误,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填写档案号。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行滚动管理模式,档案号是成绩滚动管理的依据,非2008年新参考人员,在填报基本信息时必须填写自己的档案号,由于档案号错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档案号可在网站"成绩查询"栏目中查询。
5.确认所填信息无误后自行打印本人所填《200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表》(贴一张近期免冠2寸照片,用于考试合格后办证)。
首次报考的考生,经本单位同意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评估相关工作年限证明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和办理报名手续。
非首次报考的考生,凭准考证和《200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表》到考试中心直接报名。
在进行资格审查时,必须严格按照报考条件,落实责任制,把好资格审查关。做到谁审查、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责任。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必须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进行严肃处理。
区(市)县考生按上述办法办理。
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考试中心2楼(红照壁与老南门大桥之间),咨询电话:028-86150138、86150148、86150248、86150348.
网址:www.cdpta.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