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务工作日程安排
2008年5月15日-6月6日日全省统一报名。
2008年6月16日前各省辖市人事考试中心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处将每位报考人员贴有2张照片的《报名表》1份和《汇总表》交省人事考试中心。
《报名表》和《汇总表》各省辖市人事考试中心要留存1份备查。
10月上旬核发准考证。
六、考试教材
2008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和指导用书的征订和发行及考前培训工作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联系电话:0371-63280278.
七、注意事项
(一)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加强领导,分工协作,精心组织,密切配合,按照国家要求,切实做好200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各个环节的工作。
(二)档案号是滚动管理的依据,往年参加过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一定要记好自己的档案号,以备报考时使用。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准考证上的档案号是唯一的和终身的,老考生只要报考执业药师,只能用以前的档案号,即使四科都未通过,也要按老考生报考,使用原档案号。
(三)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试题全部为客观题,应考人员在答题卡上作答。各科试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
(四)报名汇总时,将考试全部科目与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分别汇总,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老考生与新考生分别汇总。
(五)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方可入场;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其它物品一律不得携带。
(六)报名、考试所填姓名必须与本人身份证姓名相同;不得写繁体字、异体字和不规范简化字。
(七)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要严格贯彻按属地报名的原则,任何人不得跨市、跨单位报名考试,违者一律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考试成绩,并追究报考者和准予地区或单位当事人的责任。
(八)其他考务有关工作,执行《考务工作细则》有关规定。
(九)坚持政务公开。全省考生可通过网站(www.hnrsks.com或www.hda.gov.cn)查询考试成绩。报名咨询电话:0371-63280278.
(十)报考人员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到2008年12月31日。
(十一)各省辖市人事考试中心不录入报名信息,只交《报名表》和《汇总表》即可。
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对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领导,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
.1,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