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请郑州市(代码301)考试合格人员从“郑州市人事考试网”下载并认真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
二、考试合格人员需交纳与准考证同底版一寸照片3张,其中两张分别粘贴在登记表相应位置,另一张粘贴在第一张登记表的左上角,联系电话请务必填写。
三、请考试合格人员务必于2009年4月20日至4月24日将填写的《合格人员登记表》、照片及准考证一并交郑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综合科。逾期未交者,转入下年度同类证书一并办理。联系电话:67188347
二○○九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