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 度执业药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事局考试机构,省直及中央驻粤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9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9〕11号),现将我省的考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网上报名
全省网上报名时间:2009年4月15日9:00—5月29日17:00。
考生在上述时间内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进入我省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深圳市属单位考生请登录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网站进行报名)。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1。
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二)交费及报名确认
各市交费及报名确认的办法、时间、地点由各市人事局考试机构决定后公布。
省直报名点采用网上交费方式。考生全科成绩合格后按网上公布的时间提交报名表及相片等相关资料,届时省人事考试局将以手机短信方式提示各位考生。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
日期 考 试 时 间 科 目
10月17日 上午 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 2:00—4: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18日 上午 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 2:00—4:30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三、考试方式
(一)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行滚动考试。滚动考试的周期为两年,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参加免试部分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各科均为客观题,考生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
(三)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
(四)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四、其他
(一)考场设置
考场设在广州,深圳设分考场。考试的详细地址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二)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20天内自行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网址:www.gdkszx.com.cn)用A4纸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证书发放方式
各市考生证书由所在市考试机构负责发放。省直报名点报考的考生,可选择“证书速递”服务(由快递公司向考生收取快递费用),也可到省人事考试局领取。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
(四)收费
根据省物价局粤价函〔2001〕237号文,考务费按每科65元收取。
(五)考试用书
有关考试用书征订事宜,请与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联系。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20-37886909;地址:东风东路753号之二(天誉大厦西塔)1304房;网址:www.gdda.com.cn)。
附件:1. 2009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的要求
5. 2009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情况汇总表(略)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广东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
二○○九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