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事局,市直各部门,中央、省属驻泰各单位 :
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9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鲁人考函[2009]24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将以上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可登陆泰安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taks.tars.gov.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订书。考生应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下载《资格考试报名表》,经单位核实并签字、盖章后,按属地原则集中到各县市区人事部门办理审核、确认手续。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关工作年限的书面证明1份。
市直单位考生请到泰安市人事考试中心现场确认(地址:泰安市人才市场南四楼404室,东岳大街143-6号,报名联系电话:8298459)。
考生经现场确认具有报考资格后,凭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须持有银联卡,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具体缴费方法请登陆http://www.ecpay.cn/08gwy/default.htm查看)。网上报名时间:2009年5月21日-6月4日。现场确认时间:6月2日-6月5日。网上缴费、订书时间:请考生于6月7日前完成网上缴费、订书,逾期不缴费的,报名、订书信息视为无效。准考证打印时间:考前一周。执业药师考试考生登陆泰安人事考试网(http://taks.tars.gov.cn)下载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
各县市区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到各县市区人事部门确认,确认时间截止到6月5日。具体确认时间和地点由各县市区人事部门自行安排。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把关。
二、有关事项和要求
执业药师考试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各科试卷卷本可做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
三、收费标准
执业药师:每人每科58元。
四、特别声明:(1)对以往在各类人事考试中严重违纪被通报,给予“ 两年内不得再次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处理的考生,凡处理时间不满两年的,取消其2009年报考资格(对违反规定又报考的,考务费一律不退还)。(2)过期身份证视为无效,影响考试责任自负。(3)老考生在2009年度考试报名时必须正确填写本人的考试 “档案号”。因档案号未填或填写错误导致2009年的考试合格成绩与往年的合格成绩无法合成的,后果自负。⑷考生要于考前一周下载准考证,届时不下载影响考试,责任自负。
附件: 考试时间表.doc
附件: 报考条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