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事局、市直有关部门:
200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将于2009年5月5日(星期二)开始办理,办理资格证书时须填写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考试登记表(适用于执业资格考试)或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适用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请点击附件下载表格),同时提供准考证、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2寸照片2张,证书费7元。
资格证书以各县区人事局、市直有关部门为单位集中统一办理(个人一般不予受理,如有特殊原因,确需个人领取的,需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上报办.证材料截止时间为2009年6月5日。
办.证实行申报与领取同步进行的办法,请各县区、市直有关单位认真审查各项办.证材料,确保办.证手续齐全,争取一次办理完毕,为考生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