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0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0]182号)文件精神,现将2010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2010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报名和资格初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时间安排及考区设置
2010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定于10月16日、17日两天举行,请各单位严格按照《2010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一)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2010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原则上在各省辖市均设置考点。
三、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考试科目仍设《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综合知识与技能 (药学、中药学) 》4个科目,每科考试时间均为2个半小时。
其中,《药事管理与法规》与《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两科为必考科目;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的人员,可根据从事的本专业工作,选择《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两科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科参加考试。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是: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各科试题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试时,应考人员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生“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五、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含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0年12月31日。
六、报名办法
2010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新老考生分别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交费;网上报名,网上交费的两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5月31日-6月20日。
考生可登陆无锡人事考试网(点击报名)“网上报名”栏目,选择“2010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请考生如实填写《2010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表》,根据提示完成报名程序,工作人员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网上初审。
网上初审通过后,新、老考生分别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新考生请于2010年6月21—23日到选择的报名点进行资格确认和支付考试费用,否则视作放弃报名。各报名点确认地点见《网上报名须知》,考生在现场交费2个工作日后还需登陆报名系统确认缴费状态。
新考生现场资格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相应的学历证书及复印件,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评聘证书及复印件。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2010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表(“单位意见”栏必须填写完整并盖章)
(二)老考生在网上审核通过后, 直接在网上交费,不须到现场确认、交费。缴费截止时间为6月23日,逾期不缴费者,视作放弃报名。考试费用的财政票据可选择领取或邮寄,选择领取的考生请于7月12-23日(工作日内)到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对选择邮寄的考生,票据将于7月20日快递寄出,收取快递成本费5元。
特别提醒:老考生在报名时应选择老考生报名入口,不能通过新考生报名入口报名,否则会造成已考成绩作废;外省转入我省的老考生请提前与当地省级考试机构联系开具转考证明。
(三)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终审的考生可于10月12日起登录报名的网站(WWW.WXRSKS.COM),自行打印准考证。
七、报名注意事项
(一)报名点注意事项:
1、各报名点在现场确认时对考生提交的材料都应认真复核原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必须在确认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2、报名点审核时应仔细核对考生报名表上所填“报名点”是否与审核收费点一致。不一致的请考生到所填报名点审核交费。
3、各报名点应将报名表和相关材料装订好并按照报名序号从小号到大号依次整理,整理后在网报后台系统手工设置收费标记。
4、各报名点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好报名与资格初审工作,并于2010年6月25日前将通过确认考生的信息和报名表等有关材料报送市人事考试中心。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
(二)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选择的“报名点”必须与“审核收费点”一致,否则,审核收费点将拒绝考生的审核申请。比如:选择报名点为“江阴市”的考生不得到“市区”审核点审核交费。报名点选择错误的考生可按照下述第2条办理。
2、信息的更改与确认
考生打印报名表后,网上就不能再修改信息。如果报考人员在报名表打印后发现所填信息有误,应在资格确认前登录无锡人事考试网“下载中心”栏下载“网上报名考生信息更正申请表”,填妥后传真到85727361。传真一个工作日后考生可重新登陆网站打印更改后的报名表。
八、教材征订及考前培训
2010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试大纲》和《药事管理与法规》部分内容进行了相应的修改。
教材须在网上报名的同时预订,老考生在网上交费,新考生在资格审核时交费。为使广大考生及时、方便地领取教材,我中心将对所有教材进行邮寄,网上教材征订时考生可定购多本教材,邮寄费按照教材款的10%收取,不足10元的按照10元收取。
执业药师(中药师)考前培训由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培训中心负责,需培训的考生可按附件二的要求自行联系。
九、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8〕59号、苏财综〔2008〕32号)的规定,2010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60元(含考务费、试卷费、答题卡费等)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