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开云app安装不了怎么办
药师
护士
卫生资格
高级职称
住院医师
畜牧兽医
医学考研
医学论文
医学会议
开云app安装
网校
招聘
最新更新
网站地图
您现在的位置: 医学全在线 > 执业药师 > 综合信息 > 药事法规 > 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章附则

第十章  附则

第一百零二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

辅料,是指生产药品和调配处方时所用的赋形剂和附加剂。

药品生产企业,是指生产药品的专营企业或者兼营企业。

药品经营企业,是指经营药品的专营企业或者兼营企业。

第一百零三条  中药材的种植、采集和饲养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另行制定。

第一百零四条  国家对预防性生物制品的流通实行特殊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第一百零五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执行本法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依据本法制定。

第一百零六条  本法自2001年12月1日起施行。

 

点击查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医学全在线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6-2046,
浙ICP备12017320号
百度大联盟认证绿色会员可信网站 中网验证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