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晋人考函[2013]34号
各市人事考试中心、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30号)精神,为做好2013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的组织管理
2013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定于10月19日、20日举行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报名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进行。考点全部安排在省城太原。
二、报名条件
(一)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三、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网上查询信息、网上交费的方式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一)报考人员须于6月17日至7月5日登陆山西人事考试网填写报名信息(包括上传考生照片),填写信息时务必认真阅读考试文件并遵守报名协议。报考人员在报名信息提交两个工作日内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照片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方可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
(二)现场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于7月8日至7月12日,到所在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各市具体审核地址见附件1)。
首次报考人员持《资格考试报名表》经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携带《资格考试报名表》和报考人员身份证、学历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各一份及从业年限证明原件一份,由单位或个人统一报送各市人事考试中心现场资格审查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续考人员只须携带报考人员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查盖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和2012年考试准考证原件或山西人事考试网上下载打印的往年成绩通知单到现场资格审查。